论斯大林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论
前言
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提出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概念。“政治经济学的对象是人们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这里包括(甲)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乙)由此产生的各个不同的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或如马克思所说的,‘相互交换自己的活动’;(丙)完全以甲乙两项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这一切共同构成政治经济学的对象。”
其实,斯大林的这段话来自于《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照最浅薄的理解,分配表现为产品的分配,因此它彷佛离开生产很远,对生产是独立的。但是,在分配是产品的分配之前,它是(1)生产工具的分配,(2)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个人从属于一定的生产关系)-这是上述同一关系的进一步规定。这种分配包含在生产过程本身中并且决定生产的结构,产品的分配显然只是这种分配的结果。”
对于马克思来说,这里所讨论的主题是两种分配的决定关系和这两种分配与生产的关系。其中一种分配是决定生产关系的分配,一种分配是指由生产关系决定的分配。斯大林在这里对这一段话进行了修改,他把这里的主题确定为政治经济的对象即生产关系。除此之外,斯大林对马克思的这段话最重要的修改,是把“生产工具的分配”改成了“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
在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论述了两种分配的决定关系之后,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重新论述了两种分配的关系“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是:生产的物质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所有的只是生产的人身条件,即劳动力。既然生产的要素是这样分配的,那么自然就产生现在这样的消费资料的分配。”
不过在前者那里马克思所说的两种分配的决定关系是,生产工具的分配决定产品的分配,而在后者那里是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消费资料的分配。对于马克思来说,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的论述是不成熟的,因此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对两种分配的决定关系进行了修改。
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又阐述了两种分配的决定关系,在这里,他所说的两种分配关系的决定关系是生产要素分配决定收入的分配。“可见,由每个新追加的劳动新加进的价值,——从而,年产品 中体现这个价值并且能从总产品价值中取出和分离出来的部分,——分成三部分,它们采取三种不同的收入形式,这些形式表明,这个价值的一部分属于或归于劳动力的所有者,另一部分属于或归于资本的所有者,第三部分属于或归于土地所有权的占有者。因此,这就是分配的关系或形式,因为它们表示出新生产的总价值在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中间进行分配的关系”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所说的两种分配和他在《资本论》中所说的两种分配只有较少的区别。他在前者中所说的生产条件,在含义上和《资本论》第三卷所说生产要素没有任何的区别。马克思在前者那里所说的消费资料的分配,和他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所说的收入的分配却存在差别。但这两种分配不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别,因为消费资料的分配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由收入的分配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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