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多於絕對需要的稅款等同合法搶劫。
美國前總統 柯立芝
世界上沒有「好稅」這回事
英國前首相 邱吉爾
在任何可能的情況下, 管他什麼藉口什麼理由, 我都支持減稅。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弗利曼
在古時的中國, 正如中世紀的歐洲, 「租」與「稅」的意思是相同的。當一個收租的封建地主負上一個「政府」的責任主持正義與提供保護時, 收租就稱為抽稅。
經濟學家 張五常
我們常常聽到一個說法: 課稅是「必要之惡」。課稅是是政府部門運用強制力量對人民所得與財產的剝奪, 對人民來說是一項成本。既然稱之為「惡」, 能減則減, 能少則少, 豈有增加之理?
人民自己支配所得與財產, 當付出金錢與成本時, 必然認為可以換到值得的有形商品、無形服務甚或精神上的滿足。政府剝奪人民的所得財產, 迫使人們付出成本, 是否真的能對等的提供人民心中有價值的服務?
要讓政府課稅這項「必要之惡」顯得合理, 政府必須提供無可替代且有價值的服務, 如果政府課稅之後亂花, 運用不當, 不正是柯立芝總統的合法搶劫。古今中外, 不論是帝制政府或民主政府, 多數都存在胡亂花費、浪費開支的現象。政府部門從來就不是一個能夠妥善運用資源的機構。
弗利曼會說出無論如何支持減稅的主張, 是因為他認為當前政府部門徵收的稅款早已超過必要的政府服務 (國防、治安與司法) 所需, 絕大多數的政府支出是無效率的支出, 省下這些稅金, 讓人民自行運用, 讓這些政府服務回歸民間部門運作, 效率必然高於由政府來提供。
「減稅」是將更多的資源交回民間部門來支配運用, 減少政府支配運用的比例, 民間部門的經濟效率高於政府部門, 整體經濟效率必然可以提昇, 這是「減稅拼經濟」的理論基礎。
只談「加稅」「減稅」, 不談政府的支出, 不談政府的施政, 將稅收議題與政府支出議題切割, 是錯誤的討論方式。主張加稅的, 必須提出具體的支出計畫, 告訴我們政府取得更多的稅金究竟是要花在那裡? 更要說服我們, 由政府來決策花費, 能夠創造更大的效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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