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成果较为清晰的呈现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或农村公共服务提供过程中的重要问题,抓住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关键问题,有利于提出合理的政策议程,抓住解决问题的时机。该成果把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的可得性作为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公共产品供给的重大问题加以讨论,与实践层面城乡统筹的公共产品提供相一致,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该成果的选题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以此研究为基础提出的政策建议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部分建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该成果在对关键概念没有作充分辨析的基础上交替使用,学术严肃性不够,如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并没有作严格的界定和辨析,在行文中却相互替代,实际上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在许多条件下所指并不相同;把ZF对农民的直接补贴等一般性惠农措施作为农村公共产品提供问题进行讨论,在没有严格的界定前提下,这一做法存在逻辑上的瑕疵。
该报告的一些学术观点随意性强,缺乏连贯性。例如,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政策阶段性划分,在第2部分中把2014年2月以后作为单独的一个阶段,但相应的政策提出和实施尚不足一年,作为单独的一个政策阶段严重缺乏实践支撑和实践检验,连作者本人也未必认同,在后面的行文中又多次(第52页,第67页等)把2001年以后统称为一个阶段。
该报告各部分相对独立,各部分间缺乏逻辑联系或逻辑关系呈现得不充分。大量实证分析结果既不能与体制机制问题相互印证,也不能与政策建议相互呼应。
该报告内容单薄,仅限于描述问题和提出政策建议,对“城乡一体化过程”这一总体背景没有展开阐述和充分说明,对“公共产品供给机制”这一核心问题没有深入探讨,理论性和创新性严重不足,不值得出版。
建议作者从如下几个方面对该成果进行大幅修改与完善。
1.单独辟出一些章节讨论公共产品供给机制问题,把体制机制问题讨论透彻。
2.更加全面和准确地讨论“城乡一体化”这一总体背景或要求,并揭示这一背景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特殊性。
3.对重要概念在作相应辨析的基础上统一处理,防止概念不一致。
4.进一步深化拓展对政策或对策的讨论,把政策问题放在整个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背景下进行讨论,从而把体制机制问题阐述透彻。
5.进一步扩充相关内容,使报告主体内容至少达到15万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