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由来已久
对于最近的传闻,北京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回应的说法是:传闻由来已久,不可作为依据,具体消息需要以正式发布为准。在今年两会期间,北京市长王安顺、常务副市长李士祥也都曾经否认“市ZF等部门将迁往通州”。
事实上,北京市党政机关迁往通州的传言早已有之。2004年修编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圈出了11个新城,其中要求重点发展通州、顺义、亦庄3个新城。当时的规划专家们就曾建议过在通州建设新的中央行政办公区,打造北京的“副中心”。
2012年7月,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北京市委、市ZF明确提出“聚焦通州战略,打造功能完备的城市副中心”。在政策导向和房地产开发商的热炒下,有关“首都副中心”、“北京ZF东迁”的消息就一直笼罩着通州,特别是每当有高价楼盘入市时,这个传言就会重新被热炒一番。
可能性几何?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部副研究员马庆斌长期从事区域与城市战略、产业发展相关领域的研究。他指出,北京市ZF往南、往东搬迁的可能性的确存在,但不太可能在近期发生。
马庆斌: 从北京的自身发展和京津冀的协同发展来看,往东和往南两个方向,选择的可能性更大。所以我个人觉得,这个传闻不排除一定的可能性。但是(往通州搬)应该只是其中一个选项,最后肯定要综合各方面的利益,不太可能这么简单地、这么快速地搬迁,需要一个过程。
通州楼盘跃跃欲试
北京市ZF东迁传闻首先刺激的便是通州楼市。“通州部分项目封盘待涨”的消息最近频繁见诸报端。封盘是否确有其事?购房者又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记者致电几家位于通州的在售楼盘,工作人员说法不一,有的说计划封盘、有的又说没有封盘;不过,涨价的确是一些开发商正在酝酿的事情。
售楼处1: 对,这次开盘之后卖一些就要封盘了,现在还有房源;以后得等价格涨上去才会开盘。
售楼处2: 没有,我们一直在销售中,没有封盘。现在销售都是一房一价,以售楼处的价格为准。
购房者切忌冲动
不过,尽管近年来通州新出让土地、新开工楼盘不多,但一些老项目仍有较多房源未出售,此外还有部分新盘刚刚入市或尚未入市,供应上难以支撑房价大涨。网易房产统计数据更是显示:截至6月11号,通州区累计未售新建商品房13947套,按照近6个月每月成交680套计算,需20个月才能消化目前库存。
地产机构世联行首席分析师袁鸿昌更是以保定楼市的例子,提示购房者要保持冷静、理性购房。
“首都特别区”猜想
若北京迁都的消息被证实,就不是北京的行政办公中心区搬个家那么简单,隐藏在北京行政中心区搬迁通州背后的,很可能是“首都特别区”的宏大思路。这与美国首都华盛顿的“建制”相似。华盛顿的全称叫做“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这也是Washington,D.C这个十分特别的英文地名的由来。
如果按照地理区划分,“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属于马里兰州和佛吉尼亚州。但是,美利坚合众国定都在此,并以华盛顿命名之后,华盛顿虽然是一座城市,却没有自己所谓“地方一级ZF”,而是由美国联邦ZF直接管辖,从而形成了“特殊管辖区”的独特格局。
再来看看北京,北京既是北京市,又是首都。在承担伟大祖国首都职能的同时,也有自己一级的地方ZF,和河北省、广东省、山东省一样,不仅要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还要发展经济、修建基础设施、收税。
借鉴国外经验,隐藏在北京行政区东迁背后的更大思路,很可能是将北京和首都的功能分离开来,划定“首都特别区”,就像华盛顿特区由美国联邦ZF直接管辖一样,以适当、可行的方式,由中央对“首都特别区”进行管辖。
不过,从实际情况出发,在短期内,中国不会以行政建制调整的方式,单独在北京划定“首都特别区”,而是会通过对规划、投资等一系列事关城市发展战略重要权力及其架构的重新归集,形成事实上的“首都特别区”。
这件事可能会如何操作,综合目前掌握的情况,有如下几方面的个人猜想:
第一,形成“首都特别区”,不是要“迁都”,而是在北京现有地理和行政区划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和整合,从而腾出事实意义上“首都特别区”的物理空间。
通州那么大,为何搬迁到已经达到东六环沿线的潞城镇,而不是找一个通州距离市中心相对更近的地方,哪怕是通州的中心也好?如果你熟悉中国ZF官僚体系的决策偏好,腾挪空间的意味已经十分明显了——既然搬,就搬远,这样就能腾出足够的空间。
第二,划定一个相对明确的边界,以此为基础,通过对投资、规划等城市建设、发展重要权力的重新归集,实现事实意义上的“首都特别区”。
这种思路很可能以四环或者五环为界,重新界定城市建设、规划、发展的关键权力。例如,北京四环以内的城市建设、投资、大项目摆放等,中央ZF将有更大的直接决策的权力,而北京市ZF对于上述领域的决策权,主要在四环或者五环以外行使,从而逐步形成承担经济发展职能的北京在四环或五环外,承担首都政治职能的“特别区”在五环内的局面。
第三,税收、财政、公共服务等职能,不会按照物理边界划分,即中央ZF不谋求在“首都特别区”内的财税权力等。这也是短期不从行政建制上设立“首都特别区”的考虑所驱动的。
直观一点说,就是事实意义上的“首都特别区”以内的税收收入、财政收入,中央ZF不介入,仍按照原有的中央地方分税制运行。“首都特别区”以内的公共服务管理,社会事业运行等,也仍由北京市ZF负责,从而避免出现一系列复杂的行政和社会分工问题。
第四,不排除在现有行政权力框架基础上,通过权力范围的加减,使某些现有部门成为直接负担“首都特别区”权力承接平台的可能性;甚至不排除,新设机构承继“首都特别区”关键管理权力的可能性。
由于首都的特殊性,在北京市目前的权力框架中,为类似的安排提供了腾挪空间。例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一般由北京市市委书记兼任主任,成员单位包括军队、中央单位等部门。而作为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是“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与北京市规划委是合署办公。将这个机构独立出来,就可以做很多事。
第五,首都特别区的思路,本身是手段,目的是通过它,避免地理、行政区划上的北京,过多因淤积城市功能带来的大城市病问题。
这一思路一旦成行,事实意义上的“首都特别区”内由于投资、规划等决策权更多由中央直接负担,其经济发展有关的项目,将被极大削弱,从中央的角度出发,将会突出与政治首都匹配的公共服务、环境、教育、文化等方面的职能,在经济发展职能被剥离后,公共配套和服务水平都将获得提升的空间。
而在“首都特别区”域外,经济发展的职能也可以少去很多如今因政治、社会功能而存在的掣肘,从而实现北京城市功能的合理调整,并顺带推动京津冀一体化。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攸克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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