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邹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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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城市不需要规划  关闭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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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正敏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8-11-15 18:18: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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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到城市规划中的诸多腐败和渎职案例后,我对美国言行自由党人关于不需要城市规划的观点深以为然(见罗伯特.J.林格著《重建美国人的梦想》上海译文出版社 1983年6月第1版)。
   此前,我本人也有这方面的亲身体会。
  
  
   2004年,我厂开始搞水电生活和生产分离的“两户分离”工程。我负责协调联络。事先由电力部门勘测好的线路下面建起了居委会办公楼。由于楼顶的高度接近高压裸线。最后只得让电力部门在2005年施工时另改线路,造成很大麻烦和损失,这都是规划部门的过错。因为当时建居委会办公楼时,电力部门和我们单位参与设计人员不知情。也没告知我。
  
   城市建设布局是个很复杂的事情,规划部门不可能都了解情况,还涉及到各自利益纠葛,因此出错是常有的事。这和计划经济的失败是同样原理!应该废除城市规划制度!让城市建设由各自单位和个人分散决策,由市场去调节。比如,居民小区建屠宰场容易出现环保纠纷,那么,屠宰场兴建时就会三思而行。而小学会因深受居民欢迎而得到兴建机会。在有可能修高速公路的地方建房,到时又要拆除,会造成很大的损失。所以,只要政府致力于消除黑恶势力讲霸道行为,人们在搞建设时,就会反复咨询,反复论证,反复告知,在哪里建什么工程,完全可以通过市场调节。就不会出现规划失误造成的违法建设拆迁难题。事实上,目前全国各城市的现有格局,如商业、科教和工业的分区,富人和穷人的分区,都是市场作用的结果,与城市规划无关。相反,千城一面现象却与城市规划有关!
   至于废除城市规划制度后,规划部门的既得利益问题,我相信政治家们会有智慧解决。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4 23:32:3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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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规划 城市建设 利益问题 了解情况 三思而行 规划 原创

新共产主义制度发明人

沙发
2007404104 发表于 2008-11-15 18:30:00
不敢苟同

藤椅
wfqhappy99 发表于 2008-11-15 19:47:00
市场有时会失灵的,那怎么办?城市的建设可不能朝令夕改哦

板凳
597821179 发表于 2008-11-15 20:22:00

以小见大了啊楼主

报纸
邹正敏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9-1-14 23:29:00
整饬“规划腐败”势在必行
http://www.rednet.cn  2007-4-9 0:06:11  红网

一项房地产市场专项整顿行动正在展开,在诸多将被检查的环节中,规划审批赫然在列——规划腐败案件近年来的频繁发生,已经引起了决策层的高度警觉。作为城乡规划的主管部门,建设部也正在加紧构建“规划反腐”的制度框架:除了与监察部开展的监察工作,建设部还正在通过已经送审的《城乡规划法》谋求垂直督察的制度化、法律化——一场专门针对“规划腐败”的“围剿”,才刚刚开始。(4月7日《中国经营报》)
  
  “规划腐败”其实并不是“新生事物”。改革开放后,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规划早已为城市规划部门和实权人物的权力寻租提供了契机。八○年代末城市规划法的颁布实施,为规范城市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按理,有了规划法的约束,各地城市建设应该更加规范有序。然而悖论在于,规划法既可以作为查处违法违规建设的手段,同时又可以作为规划部门及其实权人物借以牟利的工具。
  
  规划腐败的危害之大不言而喻。像原昆明市规划局局长曾华那样,把原本城市规划中的教育用地“兑”给开发商搞商业开发,不仅影响和制约城市发展,而且危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近年来各地城市改造过程中不断暴露的拆迁矛盾,其中部分原因正是缘于违反城市规划的乱搭乱建。大量具有特殊背景的带有规划部门“影子”的违法违规建设,直接导致了“拆迁难,难拆迁”现象的发生。
  
  目前发生于规划领域腐败的具体表现形式为:一是拿原则做交易。城市规划必须遵循和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等原则。但现实中就有规划部门的官员或者执法人员拿这些“原则”做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二是违法滥用行政审批权。比如不按规定审批规划地段建设的用地范围,擅自放宽建筑密度和高度等控制指标等;比如利用“一书两证”即“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审核发放权,利用竣工验收权等,或者进行吃拿卡要,或者进行权钱交易。三是执法犯法以权谋私。为了保证政府规划目标的顺利实施,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城市规划执法队伍应运而生。但城市规划执法队伍良莠不齐,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现象屡屡发生。比如对于未取得“一书两证”的违法占地和建设制止不力,或者以罚代管,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
  
  笔者以为,导致上述“规划腐败”频繁发生的根源,在于规划监督体制的不完善。在国家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以前,各地规划执法队伍无不属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下属机构,规划执法监督完全对外不对内,规划执法队伍实质上成了规划部门行使正当或者不正当权力的工具。当地政府虽然是规划部门的顶头上司,但“民不举,官不究”,因此政府大多数情况下充当了为“规划出事”擦屁股的角色。而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天高皇帝远,“事前”监督几乎不可能。
  此番建设部希望通过立法实现“垂直督察”,其意图显然为了解决规划监督“缺位”问题。我们虽然不能指望将来的“垂直督察”立竿见影地让规划腐败绝迹,但是,笔者以为,具备了从完善制度着手去构建“规划反腐”框架的意识,比反“规划腐败”成效本身更加重要。破几起大案要案,抓几个大贪官固然可以起到震慑作用,但是找准“规划腐败”根源,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才是防治“规划腐败”的治本之策。

[稿源:红网]
[作者:贾如军]
[编辑:潇湘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4 23:34:41编辑过]

新共产主义制度发明人

地板
dahzhchzh 发表于 2009-1-21 18:06:00

城市是需要规划的,但是,不能被利益集团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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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邹正敏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9-4-22 23:28:00

钱色贪欲始为祸 权力寻租终成囚
——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及其情妇受贿案始末

作者: 魏杰    发布时间: 2009-04-22 15:47:17

作为西部唯一的直辖市,重庆的发展速度和城市面貌的巨大变化可谓令人目不暇接——狭长的渝中半岛上座座高楼拔地而起;20多座桥梁飞架长江、嘉陵江;中国三峡博物馆、重庆大剧院等大批公共设施应时而生……但与此同时,在这飞速发展的城市规划罗盘背后也隐藏着巨大的商业机会和利润空间,个别重庆规划、建设系统的官员在行使公共权力的道路上,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纷纷倒在了重庆城市规划的“权力寻租”下。
    2009年2月2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市原规划局局长蒋勇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蒋勇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情妇唐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对被告人蒋勇、唐薇共同受贿所得赃款继续予以追缴。蒋、唐二人均表示不提起上诉。

    惜:博学有绩仕途顺  一步踏错终生悔

    蒋勇,1962年11月生于湖南省常德市一个局级干部家庭。1982年大学毕业后,任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市规划局区域规划处干部。1990年至1992年,他在英国威尔士大学攻读硕士学位。随后回国历任国家建设部城市规划司规划处副处长、处长等要职。1999年6月,蒋勇调任重庆,担任重庆市规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2年蒋勇晋升为重庆市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全面主持重庆市规划局工作。在众人眼里,蒋勇为人低调、学者气浓。在主政重庆市规划局期间,蒋勇有两大政绩工程颇受好评,一是通过国际招标方式确定了渝中半岛城市规划方案;另一业绩是投资2.8亿元,建设了目前国内最大规模的城市规划展览馆——重庆市规划展览馆,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但是,就是这样一位刚40出头就任厅官的年轻干部,在规划这块领域里没能牢牢把握住自己人生的方向盘,大搞“权力寻租”,以提供所谓的“规划咨询”来聚敛钱财,最终使自己的人生轨迹偏离了正常的轨道,沦为了阶下囚。

    2009年3月的一个下午,距离上诉的最后期限还有3天时间。当记者来到看守所采访蒋勇时,面对镜头,蒋勇下意识地捋了捋额前的头发。看得出来,即使身陷囹圄,蒋勇面对镜头还是非常注意自己的形象。可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一个高学历、高起点、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政治前途一片光明的年轻厅级干部走上腐化堕落的深渊的?是美色和金钱,导致腐败的两剂最大毒药,使他前程尽毁,葬送了他的一生!

    惊:伙同情妇受贿1600余万  情关难过成监囚

    透过72本厚厚的卷宗,不难发现,惊人的受贿数字——1796万余元中,法院认定蒋勇单独受贿的金额只有181万元,其余的1600多万贿款,都是通过唐薇的公司两人共同所收。唐薇何人?卷宗上清楚显示:唐薇,女,汉族,1969年6月5日出生于重庆市大渡口区,大学文化。重庆市房地产行业很多人都识得唐薇,认为她长得漂亮,也很能干。蒋勇说,唐薇曾离异,比较困难,又带个小孩,所以最初只是同情唐的不幸遭遇。但事实上,从2002年上半年起,蒋勇与唐薇二人就确立了情人关系。而两人之间的关系也并非简单的权色交易,蒋勇对唐薇及其家人尤为照顾,在2004年,蒋勇在介绍唐薇给重庆市规划局用地规划管理处处长陈明(后担任重庆市沙坪坝区原副区长,此人已另案处理)时,就明确“要求”陈明,在以后多“帮助”唐薇。而陈明为讨好蒋勇,多次帮助唐薇为多位地产商所开发的项目调增容积率。陈明能办理的,唐薇就不找蒋勇,陈明不能办理的,唐薇才找蒋勇。

    从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在蒋勇的帮助下,唐薇先后成立了重庆久源商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嘉汇置业顾问有限公司、重庆瑜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担任上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中,2004年11月成立的重庆嘉汇置业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汇公司), 在本身不符合申请规划编制丙级资质,且没有专职或兼职的规划编制人员在该公司工作过的情况下,由于蒋勇亲自打了招呼,都从市规划局编制处取得了丙级城市规划资质等级。嘉汇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建设工程咨询、代理及项目策划、规划咨询、规划技术经济指标研制、规划可行性研究、房屋中介。也正是这个公司,在短短的三年多时间里,成为唐薇与蒋勇共同索贿、受贿1600多万的重要公司。

    奇:公司为媒权为本,手段繁多掩耳目

    (一)嘉汇公司——规划顾问——擅调容积率敛财

    嘉汇公司成立的最初,“生意”并不很好。据唐薇言,正是通过朋友的介绍,嘉汇公司的“生意”才逐渐好了起来。唐薇口中的朋友,正是熟知蒋、唐关系的一些人。而嘉汇公司的所谓“生意”,也正是以蒋手中的权力为筹码,充当房地产商与规划官员的中介,通过提供所谓的“规划咨询”,为开发商擅调容积率而大行敛财之道。

    “容积率”是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容积率是可为开发商带来巨大利润的“魔术棒”。容积率提高的同时,可以大大增加地产开发商的收入和利润。

    2004年,经人介绍,时任重庆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的薛某认识了唐薇,并得知唐在市规划局有关系,薛某便请托唐对该公司开发的“丽都”项目上调容积率及部分功能调整协调关系,唐薇接受请托,并以咨询服务名义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收取费用125万元。随后,唐薇告知蒋勇此事,蒋勇便要求市规划局渝北区分局、市规划局用地处有关人员对“丽都”项目的规划调整方案予以关照。此后,该项目建筑容积率从2.91上调至3.2。事后,该房地产公司按照协议先后七次支付唐薇人民币125万元,嘉汇公司出具了发票。

    这125万由于蒋勇的权力在握,嘉汇公司得来全不费功夫。尝到甜头,蒋、唐二人从此就在利用嘉汇公司来为开发商调整容积率的敛财路上一发不可收拾。从2004年12月直至2007年12月,短短三年时间内,蒋、唐二人先后通过嘉汇公司这个中介,帮助重庆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数家公司的房地产项目上擅调容积率,收受贿赂710余万元。在看守所里,蒋勇亦承认,唐薇从这个公司所赚取到的巨额利润,本不应属于唐薇,那都是利用他手中权力交换而得。

    (二)久源公司——中介咨询——为违法建筑开脱牟利

    除了通过调整容积率敛财之外,蒋、唐二人还为违法建筑开绿灯,对违法建筑以罚款形式通过规划验收。2003年,重庆市某集团擅自将其开发的“华园”项目部分架空层改为商业门面,未能通过规划验收。2004年3月,该集团董事长找到唐薇,希望唐利用其在市规划局的关系,使“华园”项目以罚款形式通过规划验收。同月,重庆市大渡口分局的领导即接到蒋勇的电话,蒋请他尽量处罚轻一些,并加快办理。同年4月,市规划局研究后决定以最低罚款形式——即按每平方米100元罚款通过了规划验收,建筑总面积1440.16平方米,共罚款14.4016万元。同时,市规划局还对“华园”补办了永久性规划手续。事后,该集团向唐薇的久源公司转账支付了与罚款数等额的贿金——14.4016万元,久源公司也出具了发票。

    (三) 瑜然公司——房地产开发为幌——用手中大权获巨金

    2005年7月,被告人蒋勇、唐薇商议后成立了重庆瑜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瑜然公司),唐薇任法定代表人。同年8月,在蒋勇的帮助下瑜然公司取得了房地产开发资质。2005年底,蒋勇向唐薇提出,可将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某小区地块性质由绿化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后,供瑜然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但瑜然公司并没有真正的实力来开发房地产项目。于是,唐薇找到重庆市一房地产开发公司,提议合作开发,该公司表示同意。双方签订联合投资建设合同书,联建“瑜然星座”项目,约定唐薇出资100万元,该公司出资1900万元。而项目利润分配比例则为唐薇占49%,该公司占51%。

    随后,蒋勇则利用担任市规划局局长的职务之便,协调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使“瑜然星座”项目取得了建设经济适用房工程土地使用权,其地块性质调整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为6,并办理了开工建设规划手续。至2008年12月,“瑜然星座”房地产项目完成一期工程,经鉴定,该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净利润为人民币1486.1253万元。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实际投入的本金折合股份,唐薇应当分得的利润为人民币653.8951万元。此时此刻,蒋勇手中的那缺乏监督的大权,名副其实地成为了瑜然公司的摇钱树。

    叹:莫怨清廉淡滋味  应愁贪婪铁窗泪

    采访蒋勇的那天重庆阳光高照,天气颇好,有许多大人和小孩在外面放风筝。而此时的蒋勇,面对的只有看守所的铁门,已不再能够享受这份自由了。光环褪尽,走进深渊,对于曾经风光无限的蒋勇来说,他或许从未料到自己的最终下场却是锒铛入狱。这正应了那句古词——莫怨清廉淡滋味,应愁贪婪铁窗泪。

    蒋勇的故事是令人警醒的。本是高学历、高起点的他,若一心扑在重庆的规划宏图上,兢兢业业,奉公为民,他的政治生涯或许不仅于此。但是,在女色和金钱面前,物质欲望逐渐禁锢了他的头脑,眼前的利益蒙蔽了他,贪欲使他铤而走险,从此,他的生活滑向了另一个极端,政治上他身败名裂、经济上他倾家荡产,思想上也追悔莫及。蒋勇曾说,“我对不起家庭,对不起爱人和儿子,更对不起我的父母……”

    蒋勇和唐薇的受贿方式是新型的。他们通过中介咨询公司收受贿赂,自以为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企图以这种方式逃脱法律的制裁,孰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用尽何种受贿手段,两人最终的归属依然是锒铛入狱。

    专家建议:推行规划公示制度

    今年以来,重庆市原市规划局副局长梁晓琦、九龙坡区原区长黄云、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纷纷落马,均与规划腐败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李生龙副院长建议:要有效遏制规划、建筑领域的腐败现象,不仅要尽快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此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同时还要真正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推行规划公示、听证制度,赋予社会公众对规划调整享有知情权、参与权、意见表达权和监督权,以阳光下的规划行为,促进房地产业的公开、透明、健康发展。

    编后注:2009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扩大了受贿罪的适用范围,将非国家工作人员也纳入犯罪主体。修正案中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根据数额分别处拘役到七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这一条款的出台,正显示了国家将反腐工作进行到底的信心和决心,也势必给反腐倡廉工作带来新的气象!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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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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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勇在狱中接受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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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时的唐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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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薇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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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22 23:43:4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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