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看商务印书馆翻译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大致看完了上册后,偶尔看了一下这本书的英文书名,发现作者将institutional 译为制度,感觉还是有些不妥,因为制度这个词在英文更适合用system,而institutional含有秩序的意思,感觉康芒斯认为经济活动并不是无序的,无规律的,而是有规则可循,而且交易是有规则,有秩序的,和我们国人理解的制度在意义上相差很远,而且制度这个词很容易联想到意识形态,而这并不是原著作者的意图,实际上在原著中,我感觉康芒斯很少看重意思形态,特别是政治意识形态。
因此我觉得有必要重新翻译此书名?改为秩序经济学或者规则经济学可能更为合适。不知道大家意见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