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上海创新体系建设的战略目标和思路
(一)战略目标
今后15到20年内,在上海逐步建成一个体系完善、结构合理、资源丰富、创新能力强、创新效率高,能实现主体联动、资源流动、市场推动、区域互动的亚太地区最佳的科技创新体系之一。成为全国和亚太地区的创意之都和人财物等创新资源集聚的高地。
到2010年(十一五目标),基本建成国内最完善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之一。形成若干个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创新活跃的产业集聚;形成若干个国际先进水平的、有优势的重点学科;在若干个重点领域拥有一批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领军人物和重点行业的国际知名企业家;拥有若干个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基地和研发中心;涌现若干个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
(二)策略思路
1、做出正确的战略选择和部署
作为地区的科技创新体系,坚持技术创新为主的战略选择,聚焦若干具有优势的或前瞻性的创新领域,有所得、不怕失,形成上海新的技术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同时重视技术创新的源泉-科学创新能力的提高,适时、适度地部署重点学科的基础研究。
2、进行合理的创新规划和布局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把近期任务与远期目标相结合,进行创新体系的纵深部署,理顺创新布局体系(体制),(重点构筑科技平台,)实现创新资源的内外整合和聚合,在更宽领域和更高层次上融入区域、全国和全世界的科技创新活动。
3、促进有效的资源流动和配置
通过体制和机制的深化改革,逐步完善市场调节机制,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优化有利于创新资源合理配置、通畅流动、充分发挥作用的创新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创新必备要素包括人、财、物在内的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通畅流动。
4、把握科学的宏观管理和调控
科技创新体系社会性的认识本身就意味着确认政府的作用。要正确认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必要地位和作用,关键是要突出和强调其宏观的领导和调控作用。
二、上海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建设以政府为引导、以政策调控、学科布局和基地建设为重点的宏观调控体制
(二)改善科技创新环境,形成能促进公开公平公正自由竞争、以法律法规政策和创新氛围为主的创新市场动力
(三)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系统
(四)提高知识创新能力,培育优势学科的技术创新源头,建设知识创新系统
(五)提高人才集聚能力,建设满足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需求、以领军人物带头的各类人才配套的创新人才系统
(六)提高资金筹措能力,建设保证创新投入、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的社会多元化、多层次的创新投融资机制
(七)改善科技创新手段,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科技信息和公共数据共享平台、科技信息网络和技术交互平台系统
(八)提高技术转移速度,建设以促进知识和技术转移为目标、以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和各类社团为载体的创新服务系统
(九)加强综合集成创新,建立优先发展产业的科技创新配套系统
(十)加强科技创新合作,建立与长江三角洲、全国各地、全世界共同进行科技创新合作的机制
在建设上海科技创新体系的过程中完成四个方面的重要转变。产业发展上,从投资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的转变;创新投资上,从政府投入为主向多元化投融资为主方面转变;技术进步上,从引进为主向二次创新和自主创新为主方面转变;管理模式上,从政府具体管理为主的格局向宏观管理为主的格局方面转变。
三、上海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措施建议
(一)强化全市科技决策管理体制,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攻关计划
针对当前具有优势或有前瞻性的技术和科学领域,集中目标,设立若干个对上海产业和基础科学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的科技创新攻关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上海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充分调动有实力的企业、大学、研究机构的积极性,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加大投入,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上海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换代,科学水平的大幅度提高,着力提高上海自主创新和技术集成的能力。并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加强和完善创新体系建设。2010前投入100亿(产业科技攻关基金)。2010年到2020年投入200亿元。
(二)强化创新动力机制,实施完善创新环境的科技法律法规保证计划
有计划、有重点地积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科技法律的修订和制订议案;有计划、有重点地积极把科技法规的制修订列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法制工作计划,加快完善科技法制环境。建议制定《上海市科技创新条例》,以法规的形式,为促进科技创新和创新体系建设提供重要保证。
(三)加强技术创新系统,实施壮大主导产业骨干企业研发力量和自主创新与技术集成战略发展计划
鼓励和帮助大企业集团形成自身的研发创新力量。在重要产业领域的大企业集团中,逐步形成若干家拥有千名以上研发人员,创新投入高、创新能力强、自主知识产权多的大企业,打造若干个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上极具影响的品牌产品,以此带动上海企业的技术创新。
(四)加强知识创新系统,实施重点科研基地建设配套一流科技平台建设和扶持产业集聚创新实施计划
科技平台建设与重大科技研究相结合、与重点产业相结合、与科技和产业园区相结合、虚拟式平台和实体式平台相结合,分散型平台和集中型平台相结合,通过这些结合形成全市科技公共平台网络并促进相关产业集聚。平台建设应由政府、企业、大学、研究所和园区等共同参与。大平台和公共性平台以政府为主,产业或园区公用平台应以企业或园区为主。
(五)提高人才集聚能力,实施科技创新人才领军人物引进和培养计划
结合上海的发展目标,有针对性地引进和培养一批科技创新各方面的领军人物。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一流的创新环境和舞台,使他们愿意和能够为上海的科技创新发挥才能,体现价值。在2010年前全市制定计划,落实资金,明确政策,以项目为牵引,面向国际,选拔、支持一批领军人物进入基础研究领域、技术创新领域。引进100名科技将帅人才、重量级科技企业家和创业家。
(六)优化和完善投融资体制及其运行机制,实施科技创新投资体系建设计划
政府明确规定年度研发经费所占财政支出比例以及GDP比例,逐年提升。
完善运作市场化的社会投入融资体系。
逐步建立和完善四个投融资基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风险投资基金,重大产业技术攻关基金,技术创新和孵化基金。
此外,鼓励银行加强间接融资和金融服务。
(七)建设创新服务系统,实施科技创新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计划
组合科技孵化器、创业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和产权交易所、信息服务中心、专利商标实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它们之间的网络化建设,使它们形成从创新、产业到市场各个链条紧密结合的、比较完善的,高度诚信的社会中介和服务系统。建议成立上海科技创新服务联合会。支持和加强行业协会和专业学会组织。
(八)加强科技创新合作,实施科技创新区域互动和国际合作计划
通过信息、观念、人才、资金、技术的流动,推动长三角区域和全国的互动。落实一批科技创新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合作协议,联手促进区域共同发展。抓住科技部在上海进行综合改革试点的契机,充分利用国家的科技资源,促进上海的科技创新。认真制定到2020年上海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和交流规划,提出合作和交流的新思路、新内容、新模式。
最关键是要进行政府功能和职能的转换,建立市科技咨询机构、项目和资金的委托管理机构等等,发挥宏观指导和调控作用。
来源:http://www.stcsm.gov.cn/kjguihua/research/041027-02.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