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好有道理,是不是公允,我说了不算,你说了也不算,你凭什么言之凿凿地说有失公允?你能代表民众?真是笑话。我是来看你怎么自己扇自己的脸的,我看你扇自己扇得啪啪响啊。
教师当然有权利把学生逐出师门,学校官方批准也确然只是个程序问题。
导师当然没有权利开除学生的学籍,但是有权利不做他的导师。你可以换个好听的说法,叫做导师认为自己指导不了学生,所以申请卸任就行了,反正不影响实质。难不成你非要导师在公开信里说什么由于本人水平不够指导不了我的学生不配做他的导师所以解除师生关系你才觉得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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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jx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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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发公开信与弟子断绝师生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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