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jxjiang
20263 143

[其他]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发公开信与弟子断绝师生关系   [推广有奖]

121
xinchuzu 发表于 2015-10-1 15:26:4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22
xinchuzu 发表于 2015-10-1 15:36:3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23
shuhaoliang 发表于 2015-10-2 09:26:35
xinchuzu 发表于 2015-10-1 15:36
你脑子有病!学校是全民的,公共资产,不是教师的私产,也不是私塾,教师哪有权利把学生逐出师门?就算是 ...
你说的好有道理,是不是公允,我说了不算,你说了也不算,你凭什么言之凿凿地说有失公允?你能代表民众?真是笑话。我是来看你怎么自己扇自己的脸的,我看你扇自己扇得啪啪响啊。
教师当然有权利把学生逐出师门,学校官方批准也确然只是个程序问题。
导师当然没有权利开除学生的学籍,但是有权利不做他的导师。你可以换个好听的说法,叫做导师认为自己指导不了学生,所以申请卸任就行了,反正不影响实质。难不成你非要导师在公开信里说什么由于本人水平不够指导不了我的学生不配做他的导师所以解除师生关系你才觉得舒服?

124
shuhaoliang 发表于 2015-10-2 09:35:41
xinchuzu 发表于 2015-10-1 15:26
笑话。法律是否规定,不允许质疑某个圈内的人物?
按照你的说法,释永信不肯验证DNA来证明某女孩而不是他 ...
你也知道你的言论是笑话,还算有点自知之明。
真是搞笑。按照你的逻辑,法律规定了不允许的才是不许,法律不规定就是允许。你可以无聊了和你同父同母的亲妹妹进行一下床上运动,这事法律可没规定不允许,是不是你就要试试?
自己对别人的言论断章取义乱扣帽子还怡然自得的说着”乱扣帽子是不对的“,我什么时候说过不允许质疑某个圈内的人物?
按照你可笑的逻辑,当你看到一块告示牌写着”不得随地大小便“,是不是就要在网上开始大放厥词长篇大论怒吼道怎么敢有这种招牌竟然敢不让人大小便了,这什么玩意啊。你的逻辑就和小学生一样可笑。
还有,由于你的逻辑水平实在太低,我建议你不要在发言了。这里大家都看着呢,别贻笑大方。

125
苦涩冰蓝 发表于 2015-10-2 09:41:56
shuhaoliang 发表于 2015-10-1 14:59
支持言论自由
学生当然有权利说学者垃圾
导师也有权利把学生逐出师门
自己觉得垃圾的文章你还会引用?????你可真逗。

126
xinchuzu 发表于 2015-10-2 09:43:5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27
shuhaoliang 发表于 2015-10-2 09:44:24
苦涩冰蓝 发表于 2015-10-2 09:41
自己觉得垃圾的文章你还会引用?????你可真逗。
你更逗。你从来没引过自己觉得其实并不怎么样的文章?

128
苦涩冰蓝 发表于 2015-10-2 09:45:25
shuhaoliang 发表于 2015-10-2 09:44
你更逗。你从来没引过自己觉得其实并不怎么样的文章?
说实话,真没有,谢谢。

129
shuhaoliang 发表于 2015-10-2 09:47:28
xinchuzu 发表于 2015-10-2 09:43
导师如果水平不够,可以辞职滚蛋,没有人勉强。
从程序上讲,导师就已经构成了伪法。什么叫做“只是个程 ...
哎呦,一方面开口闭口利益集团,一方面开始谈制度,连利益集团是怎么形成的都不知道,竟然还敢大放厥词,你也是个人才了。
重点是,我要告诉你,我说了虽然不算,是不是有失公允也不是你张张嘴就能下得了定论的。
还有,违不违背程序我不知道,也不关我事。再者,程序是程序,公允是公允,不要搞混了。

130
shuhaoliang 发表于 2015-10-2 09:50:02
苦涩冰蓝 发表于 2015-10-2 09:45
说实话,真没有,谢谢。
说明你是个正常人。没有像郝同学一样,仅仅因为自我评价某些前辈的学术水平不如另一些前辈就称其为垃圾。
文章水平当然有高低,但垃圾这个词也不是随随便便就用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好友,备注ddjd
拉您入交流群
GMT+8, 2025-12-29 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