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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08年2月21日)
根据国务院决定,我国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普查对象为我国境内的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村居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所有普查对象由普查员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全国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近700万人,填报普查表近5亿张。通过普查,掌握了我国有关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国务院农普办组织了数据质量抽查,评估了普查数据质量:一是采用分层两阶段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在全国抽选了2万多住户进行再次访问,并与普查登记结果进行比较核实;二是随机从每个省抽选100个普查区的基础数据,对普查表的抄录、填报、识别等方面的差错进行全面检查。综合抽查结果显示,农业普查应登记户的净漏报率为0.20%,原始数据差错率0.14%。数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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