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外淘宝,代购等的一些想法
海关一般对两类进口商品收税:一般贸易类商品和个人自用商品。
我们从普通实体店买的进口商品是做的一般贸易类商品。进口时需要交纳10%的关税,20%的消费税,17%的增值税(一般消费类产品,奢侈品类消费税更高)。所以一般从实体店买的进口物品,价格都偏高(至少50%的税),还有各级经销商,进店费,店面租金,人工成本等。而海淘则省去了经销商,进店费,店面租金等成本,所以价格相对偏低。
但是海淘、代购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国外,如果是代购则可能是商业行为,在境外涉嫌逃税。并且从国外买货到国内卖也涉及侵犯了该商品国内独家代理商的权利。
我们从境外自己购买了物品带回国内,价值不超过5000元,可以免税入关。如果嫌带着麻烦,通过邮寄的话,价值不超过1000元,应缴税额不超过50元,可以免税入关;超过的话就要按商品全款交税了。
在自贸区的物品,通过跨境电商企业通过邮寄方式卖到国内,价值不超过1000元,只需交10%行邮税,海关需要贸易商提供买家的信息,控制金额和用途。
如果是从大的平台购买的进口商品,在总价里应该已算上了行邮税,个人买手或朋友代购的话则通常都走的是个人免税通道,所以更便宜,利用了海关对进口的自用品3%的抽查率,但被查到就惨了。
个人自用商品在一定的交易额度类,限定了交易对象(只能自己使用,不能二次买卖),免除了可贸易的成分(一般贸易类商品)。所以可以认为免除了消费税和增值税。
未来国内的海淘一般的做法可能是:货物放在自贸区,通过行邮税的方式进行税收征收,同时以“以开放促改革”,倒逼利益集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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