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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公布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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С67 发表于 2016-4-7 20:57:57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倒序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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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7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濒管办、密码局等11个部门共同公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为避免工业原材料等商品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渠道进境,扰乱正常贸易秩序,同时便于日常征管操作,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实施清单管理。这也是延续了此前征收行邮税时“个人自用”的规定。

  清单是结合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进口试点情况,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予以统一规范。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主要是国内有一定消费需求,可满足相关部门监管要求,且客观上能够以快件、邮件等方式进境的生活消费品,其中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清单内的商品将免于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直购商品免于验核通关单,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二线”出区时免于验核通关单。

  清单将根据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消费者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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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进口商品 电子商务 进口商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电子商务 质检总局 财政部 农业部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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