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工讨薪手臂被砍为三段 (未经核实事实真实性,被砍的伤员的照片没贴,自己看去)
http://club.comment2.news.sohu.com/r-zz0057-1839677-0-0-0.html
在市场经济的前提不具备的时候,讨论消费者效用最大化有什么意义?
要收集证据,通过法律讨要工资
不要和资方硬碰硬
群体性事件的主要诱因是什么?
出台信访制度、国家领导人讨要工资管用吗
如果管用,要警察干嘛,要法律干嘛
中国的法律根本没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
立法不公
立法不独立
法律意义何在
关键不是执法,而是立法
公仆(公务员)涨工资了,主人(下岗的已工作老工人20-30年),交不起养老金了。天哪!!!谁管?
2008年12月29日下午12点左右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桥路二标段工地,一讨薪民工右手臂砍为三段,为此引发了30日大批民工和伤者老乡朋友在工地为讨一个说法于当地公安的纠纷。照片为现场偷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6 12:45:41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