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三十年建立了旧的家庭经济成分。
第二个三十年取消了家庭经济成分。
第三个三十年应该建立新的家庭经济成分。
每一个家庭都应该在税务部门进行家庭财产登记:
中国的总资产/中国的总人数=平均线。
平均线50%以下为贫困,平均线以下至50%为中下,平均线150%以下至平均线为中上,平均线200%以下至150%为基本富裕,再每增加平均线50%为富裕一级,再增加平均线50%为富裕二级,再每增加平均线50%又增加一级,以此类推。
对贫困线下人员进行经济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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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CK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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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转帖]建立新的家庭经济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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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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