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分配给没有劳动的储户的价值,是谁创造的呢?
储户不拿利息不会“缺衣少食、流浪街头”,他们不是身无分文的人。他们是有了闲钱才去储蓄的。他们即使“节衣缩食”,也是衣食无忧之后的事情。
马经捍卫者都很擅长偷换概念。
把有钱储蓄、没有劳动的人偷换成身无分文、没有劳动的乞丐;把储蓄获得利息偷换成救济乞丐的慈善行为,以此为“没有劳动也能够参加价值分配”这一违背马经基本原则的事情打掩护,也真是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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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j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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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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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的确不是剥削所得,但这部分价值是谁创造的?怎么创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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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非非《资本论》(《资本异论》的卡通版),欢迎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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