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无知求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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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淆概念偷换概念(例1)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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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5-12-26 17:35:28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5-12-26 11:42
你我之间谈论这类问题,奢侈了。你只适合谈论现实层面的问题。
你自己给的例子自己无法解答,就用这种话来搪塞?
当然,解答这样的例子对你来讲确实是太奢侈了,因为你连逻辑学最基本的定义规则等等都不懂,还要讨论稍微复杂一点的逻辑问题,岂不是太奢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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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5-12-26 17:49:21
wzwswswz 发表于 2015-12-26 17:35
你自己给的例子自己无法解答,就用这种话来搪塞?
当然,解答这样的例子对你来讲确实是太奢侈了,因为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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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5-12-27 02:01:24
wzwswswz 发表于 2015-12-26 17:35
你自己给的例子自己无法解答,就用这种话来搪塞?
当然,解答这样的例子对你来讲确实是太奢侈了,因为你 ...
你读过《形式逻辑》也没有用,因为那是你读不懂的。寻找现象成因的规则你很可能读过,但毕竟你读不懂,否则你就能够毫不费力地回答那个问题。在定义两个不同概念的时候,你居然会像恩格斯那样把中间状态也考虑进来。我还真没有冤枉你。你只适合谈论现实层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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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5-12-27 20:14:58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5-12-27 02:01
你读过《形式逻辑》也没有用,因为那是你读不懂的。寻找现象成因的规则你很可能读过,但毕竟你读不懂,否 ...
你能够读懂《形式逻辑》,那你给劳动下的定义为什么恰恰就违反了形式逻辑的规则?你能读懂《形式逻辑》那你怎么连自己所举的范例都解释不了?我问你:马克斯韦伯所说的“‘为’政治而生存的人”中间,根本就不包括两者兼而有之的政治家吗?拟能回答吗?

至于你提的那个问题,我早就用形式逻辑给出了正确的答案,而你至今不敢拿出你的答案,这里只有两种可能:第一,你的答案与我的答案相同,拿出来只能证明你的那个逻辑问题不过是虚张声势而已;第二,你的答案根本就拿不出手,因为你的答案根本就不符合形式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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