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ude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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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权威发布】关于2016年教育部拟批准设置高等学校的公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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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16年教育部拟批准设置高等学校的公示
信息索引:360A03-99-2016-0001-1生成日期:2016-01-26发文机构: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发文字号:信息类别:其他
内容概述:教育部拟于近期批准设置高等学校,现将有关高等学校的名单向社会公示。
信息公开_其他

111.PNG
关于2016年教育部拟批准设置高等学校的公示

  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以及《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并报我部审核,39所高等学校的设置申请获得通过,其中:中东部地区高等学校29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9所,经过筹建“去筹”正式设立高等学校1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我部拟于近期批准设置上述高等学校,现将有关高等学校的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至2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有关反映问题的书面意见请于2月24日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向发展规划司反映。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高校设置处;邮编:100816。
  联系电话:010-66097770,66097165。
  电子邮箱:shzhchu@moe.edu.cn
  附件:
   1.中东部地区高等学校名单(29所).xls (33 KB)
   2.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名单(9所).xls (28.5 KB)
   3.经过筹建“去筹”正式设立高等学校名单(1所).xls (27.5 KB)

来源:http://www.moe.gov.cn/srcsite/A0 ... 0160119_228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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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等学校 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 大木仓胡同 中东部地区 教育部 中东部地区 本科学校 民办本科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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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yy314520 发表于 2016-1-26 14:45:4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各种学院更名为高大上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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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elingcollege 发表于 2016-1-26 15:53:4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晴川学院?
这是中国大学家族中最腻害的名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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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ylens 发表于 2016-1-26 23:19:16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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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ylens 发表于 2016-1-26 23:20:23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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