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不仅是经济学的基本假设,也是金融学的假设,这个简单的模型可以用来做第一步的分析,因为它很简洁,而且多数时间是可以接受的,尽管不完全对.而现在理论上已经开始用其他模型来解释非理性的现象,这也很正常,一个模型不能解释问题,换一个更新的包括了更广义的假设.非理性并不是否定理性,而是理性的进一步,当然你死抱着理性也没办法.我相信你学了很多经济学理论,但你学的东西总是用在诡辩上,对现实情况没有意义,你的经济学理论是用来自慰的.这也难怪你,中国学术界的通病.不用事实和数字说话,就喜欢搞自己的理解,再从课本里找点理论来支持.建议你学学小朗.
如果你知道什么叫做“基本假设”,就不应该说出“不完全对”这种如此无知的话来。“新古典理性”是一个套套逻辑,它在逻辑上不可能错,而在实证上可以求错,因而完全符合以“证伪”为基础的科学方法标准,你随便去找本科学哲学的书去看看就知道了。当然,“什么是科学”并无定论,但总有一些朋友在对方法论无知的情形下对“理性”指手画脚,这一点非常让人郁闷。
晚近有一些经济学理论范式,包括在金融学上的应用,对“新古典理性”的含义作了一些扩展,比方说像信息的假定,效率市场的假定,或者像行为主义对偏好的一些公理性假定,都有其独到之处。但请你注意:这已经是在完全不同于新古典的内涵下讨论“理性”问题,这里的“不理性”,和新古典理性是毫无干系的,而仅仅是对理性的定义不同罢了。
同时,这些对“理性”的不同说法,也并没有触动新古典理性的核心内核:约束条件下效用最大化。这一点,人大专门研究行为金融学的周业安老师做了精辟的比较和阐述,可供参考。
关于理论和事实的关系,一种能对所有事实进行有效解释的理论,就是好的理论。科学理论是无所谓对错的,只有解释力强弱之分。你若认为一种解释无效,需要拿出“关键性验证”来否定它。事实不能解释事实,事实也不能证明理论,但是事实可以否定一种解释,这就是“证伪”的含义。你所谓“诡辩”的指责,在方法论上是很搞笑的。
如果一种“解释”在解释不同事实时需要经常地把基础性假定变来变去,甚至一个“假定”只能“解释”一个事实,这样的理论可以肯定是不会有用处的,不过是一堆垃圾。实证的用处是用来检验理论,而不是来推出理论。郎咸平为了结论而刻意不顾实证的基本原则,甚至于拿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和竞争行业的民企来比业绩,连财务中最基本入门的“可比性原则“都不要了,这种“数据”。你认为有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