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关于公布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16]2号),我校申报的信用管理专业(专业代码为020306T)获得批准。该专业由金融学院开设,修业年限四年,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将于2016年开始招生。2014年,国务院颁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将信用管理列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治理发展急需的新兴重点学科。我校作为首个以系为建制的信用人才培养基地,于2008年开始招收信用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信用管理人才。本次信用管理本科专业的成功申报将进一步完善信用管理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将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重点支持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发展,强化专业内涵建设,制定实施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管理办法,完善专业建设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信用管理专业是金融学院下设的的新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信用经济学和信用管理学理论基础,熟悉信用评级与信用风险管理技术,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对信用管理实践问题作出深入分析和研究的高层次管理人才。本专业研究生毕业后应该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去商业银行从事内部评级和信用风险管理、去信用管理中介机构从事外部评级和产品开发与服务、去大型企业从事资信调查和客户关系管理、去行业监管部门从事信用政策制订与实施监督、去科研院所从事信用管理教学与研究等工作。
本专业采用联合培养模式,由金融学院联合会计学院和中国国内最具影响力的信用评级机构——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培养研究生。跨专业的联合有利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学界和业界的联合有利于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提高学生受社会欢迎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