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cntjphy在2009-5-12 23:42:00的发言:文/圣弈投资
非金融专业的我在和一些金融专业的人士交流时偶然听说了一个叫“一价定律”的理论,据说还是诺奖得主弗里德曼提出的。我当时颇感诧异,毕竟自己也学习研究金融学好多年了,怎么会连这么基础的东西都一无所知。想来大概是这个“一价定律”没什么用吧,要不怎么没什么人提到呢?
我学习研究金融只是为了实用,而金融学中有太多没用的垃圾,这种状况我已在《现代金融学的荒诞——金融危机的诱因》中有比较系统地总结。莫非这“一价定律”也是金融界的蠢材们胡作非为的结果?但毕竟是重量级的大师,货币主义经济学的鼻祖弗里德曼的成果,不敢忘下结论,所以要认真领会。
然而,领会的结果让我很失望,也对整个经济学、金融学的前辈们的科学素养深表遗憾。他们真的不应该被成为科学家,这些人只不过是有点灵感,但做学问太不严谨,甚至可以说是对社会不负责任。在经济学领域建立一个学说原来如此简单,就像是在写科幻小说,只要能“引人入胜”就行,至于是否与事实相符,似乎是不必关心的问题。我看以后就不要再搞什么诺贝尔经济学奖了,干脆和诺贝尔文学奖合并就是了。
我们来剖析一下所谓的“一价定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一价定律认为在没有运输费用和官方贸易壁垒的自由竞争市场上,一件相同商品在不同国家出售,如果以同一种货币计价,其价格应是相等的。按照一价定律的理论,任何一种商品在各国间的价值是一致的。(通过汇率折算之后的标价是一致的)若在各国间存在价格差异,则会发生商品国际贸易,直到价差被消除,贸易停止,这时达到商品市场的均衡状态。
首先,要明白“定律”在科学上是什么含义,我就不自己下定义了,大家可以到网上去搜一下就会有明确的答案。比较统一的说法是,“定律是为实践和事实所证明,反映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的论断”。定律最关键的要点是“能够被实践所验证”,但迄今为止,好像还没有人能够举出验证一价定律的实例吧。既然如此,怎么能称之为“定律”呢?
不但如此,违反一价定律的例子其实比比皆是。比如北京王府井地区一瓶普通的饮料卖5元,而一般地区卖3元。这里肯定不存在贸易壁垒,而且把饮料从北京一般地区运到王府井地区的运费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为什么这个差价却一直存在呢?弗里德曼先生不会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吧。分析过其中的原因吗?怎么就一拍脑袋搞出个“一价定律”呢?
应该说他的假设还不够多,没有排除更多的情形,不过,这些例外不是经济学要研究的内容。
应该是管理研究的东西,你知道市场营销的4P’s吗,解释王府井的饮料比别的地贵就是市场营销里4P’s
中的Place,地方不一样价格就是不一样,因为各个地方对商品价格的敏感性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