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一曲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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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热点解读] 新三板分层机制5月将实施:新三板市场的利好还是灾难?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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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称,证监会已于5月4日通过了新三板分层方案,将于5月份实施。此消息一出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证券行业的相关人士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关于这次要正式实施的新三板分层机制,有人认为将有效地改善新三板交易的僵局;但同时也有人认为简单的分层制将会把新三板推进“停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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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分层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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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早在2015年的10月,全国股转公司就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研究“新三板”市场的内部分层方案,并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在当时,新三板分层通过了证监会主席办公会,分为三层:创新层、培育层、基础层。其中创新层准入标准有三套:
  标准一:要求最近2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500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最近6个月平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标准二:营业收入近二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40%,收入平均不低于5000万,总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
  标准三:最近6个月市值不低于6亿,最近一期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不少于6家。总体而言,标准高过创业板上市标准。目前大约有500家符合条件,创新层企业可突破单次发行35人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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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实施新三板分层管理的两个目的:

   1、引导投融资对接
  由于新三板准入端的包容度高,在静态上,企业间的差异大,包括规模、盈利能力、股本等,在动态上,企业发展的速度和进度也有很大异同。采用分层模式,就有利于投融资的对接。从企业自身来讲,很容易就能找到自己需要的对家;从投资者角度来讲,可以大大降低搜集成本上,同时缩小投资搜寻的时间和范围,因而对引导投融资更为精准、更有效率。
  2、差异化的制度安排,既是监管的要求,也是服务的要求
  企业的成长阶段不同,特色不同,通过分层以后,就可以在交易制度、发行制度、信息披露的要求等制度供给方面,进行差异化的安排。
新三板分层标准初步确定
      在2016年3月流传的方案中,新三板变为只分两层:基础层和创新层。标准与2015年相比也有了一些变化(红字为之前的标准):
       标准一: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股东人数
  (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25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两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最近3(6)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标准二: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营业收入+股本
  (1)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40)%;
  (2)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5000)万元;
  (3)股本不少于2000(3000)万元。
  标准三:市值+股东权益+做市商家数
  (1)最近3(6)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
  (2)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
  (3)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在达到上述任一标准的基础上,须满足最近3个月内实际成交天数占可成交天数的比例不低于 50%,或者挂牌以来(包括挂牌同时)完成过融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治理、公司运营规范性等共同标准。
  已挂牌公司2015年年报披露截止日(2016年4月29日)后,全国股转系统根据分层标准,自动筛选出符合创新层标准的挂牌公司,于2016年5月正式实施。
  新挂牌公司满足创新层准入条件的,将直接进入创新层。
  准入标准的适用:
  标准一,选择适用标准一进入创新层的企业,须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的批复。
  标准二,选择适用标准二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应补充提交一年期审计报告。
  标准三,选择适用标准三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应当在挂牌前一次性向六家(含)以上的做市商发行股票或者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以本次发行价格作为市值的计算标准。
      操作流程:企业在申报挂牌时,全国股转系统根据分层标准就该挂牌公司是否符合创新层标准自动判断,符合创新层标准的挂牌公司,直接进入创新层。
新三板分层制度或仍在修改
      在5月份新三板分层制度正式实施前,全国股转系统正在开展挂牌公司分层信息揭示第二轮仿真测试,而证监会正在审议新三板分层方案,证监会同意批复以后,再由全国股转系统正式对外发布。就在分层制度即将落地前夜,业内盛传原有分层方案再次被调整,对标准一和标准三的有关指标进行了修改,在共同标准中增加了近一年累计融资额不低于1000万的要求。
      在近日流传的方案中,分层制度又进行了三处修改:
      1.在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股东人数为参考的标准一种,删除了“最近3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的规定。即取消了股东人数的限制。
      2.对以市值+股东权益+做市商家数为参考的标准三中,将“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修改为“最近成交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并增加了“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
      3.在共同标准中,对挂牌企业的融资提出了要求。原方案的要求是挂牌以来(包括挂牌同时)完成过融资的要求。在修改方案中,则变更为最近12个月(每年4月份最后一个转让日为截止日)完成过股票发行融资(包括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且累计融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分层制度将有效改善新三板交易僵局?
    “除了短期分层行情之外,市场人士多数认为分层将有效改善新三板交易的僵局。创新层的推出无疑将极大的提高投资效率,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近期我和一些A股投资者有过交流,这些投资者对创新层企业表达了非常确定的兴趣。这些投资者将在分层之后带给新三板市场一定的增量资金,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缓解三板交易流动性的困局。而这些资金肯定更青睐创新层的标的,有来自符合创新层标准的企业董秘透露,公司的股票在市场上受到了投资者的关注。一些新三板的投资者也表示,不想错过分层政策红利落实这波市场行情。”一位新三板基金的总裁助理如是说。
       公布年报的6890家企业中,5732家企业盈利,占比83.13%,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总体同比增长15%和42%。预计近期分层方案将正式公布,进入创新层企业名单也将公示。而就在5月5日,又有18家公司在股转公司成功挂牌,至此新三板挂牌企业已经超过了7000家,这又是一个里程碑。


盛希泰:简单分层制将把新三板推进“停尸房”
       然而,洪泰基金合伙人,洪泰基金创始人,资深投资银行家,两家一线证券公司打造者,前华泰联合证券公司董事长盛希泰则认为,分层不会使新三板获得新生,反而会将新三板推进“停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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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层不能解决流动性”
       问题就是流动性问题。但是盛希泰认为分层是“治标不治本”,无法真正解决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作为一个资本市场的其他几个主要条件不改变——参与主体仍然是有限,仍然是做市商制 度,仍然不能采取竞价交易,那仍然解决不了问题。”在方案中。那95%无法进入创新层的公司相当于被判了死刑。
   “5%公司变相获得政府背书,重回主板逻辑”
      之前政府为新三板设立了500万的投资准入门槛,实际上是同时宣示了“不背书”。而现在实行分层,实际上进入创新层就相当于政府背书,就沦落为给中小板一样的假设,那新三板市场“独立性”、“市场化”的初衷也就不复存在。造成的结果就是公司可能会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通过造假来进入创新层。
    造成第三次资本市场地震?
    “过去一年,中国资本市场两次政策性股灾还在眼前。在市场信心羸弱、情绪微妙之际,如此重大政策的出台很有可能引发第三次资本市场地震。只是这次不同的是,新三板如果进入僵死状态,是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国策,以及正在如火如荼展开的创业时代潮流相悖的。”
       盛希泰给出的对策:
      1.将投资者准入门槛从500万元降低到50万元,以挽救流动性危机
      2.尽快推出竞价交易
      3.允许公募基金参与

      不管怎样,新三板要实施分层机制已经是势在必行。新三板市场在我国仍然不成熟,这次分层机制究竟会给新三板市场带来利好还是灾难,目前还无法完全断言。但可以肯定的是,历史上,永远都是少数人能够抓住机会。当大多数人们都在热烈讨论新三板的时候,提前布局的永远只有少数人。即只有当无数大型优质企业陆续登陆新三板的时候,市场才会真正活跃,不过那时真正赚钱的机会已经过去,春江水暖鸭先知,目前正是布局阶段。大家对这此新三板分层机制实施有何看法,不妨一起来探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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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三板市场 新三板 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 华泰联合证券 新三板分层 基础层 创新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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