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奴隶制的自我毁灭
奴隶制文明是建立在对劳动力的大破坏、大毁灭的基础上的,是一种极不稳定的、寄生的文明。
以古希腊为例,奴隶人口大约为自由人口的十几倍,这就意味着要有几十倍、上百倍乃至上千倍于他们人口的广袤地区为他们“提供”奴隶,换句话:古希腊的文明、发达是建立在周围上百倍、上千倍于其领土上的广大地区的毁灭、落后,整个西欧、小亚细亚、北非等地区人口迅速减少,文明被疯狂破坏的基础上的。奴隶制的存在,事实上是对人类生存基础的毁灭。
随着奴隶制国家周围人口不断减少,对外人口掠夺越来越艰难,奴隶制文明就因奴隶来源的匮乏而日趋衰落。
一个国家越是繁荣,它的人口消耗的速度就越快,自然也就越短命,古希腊文明就是这样。
在奴隶制度下,奴隶毫无经济发展的动力、劳动生产率极端低下,他们几乎不可能去主动发展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奴隶主极端鄙视体力劳动、鄙视技术,将科学垄断在自己的认识范围内,技术进步极其缓慢,生产力的提高极有限;奴隶人口资源的耗尽必然使奴隶制文明走向毁灭。
恩格斯对西罗马帝国的灭亡这样描述:“社会状况也同样是绝望的……普遍的贫困化,商业、手工业和艺术的衰落,人口的减少,都市的衰败,农业退回到更低的水平—这就是罗马人的世界统治的最终结果”,“奴隶制已不再有利,因而灭亡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P145~146)
早在西周建立时,中国就不得不实行封建领主制—井田制。对外交通的隔绝、内部交通的巨大障碍,使战争费用极高,奴隶人口掠夺很难;内部大陆连成一体,极易形成统一政体,对内掠夺,必然引起社会动乱。公元前十一世纪,中国率先进入封建时代。
相反,西欧的海上交通极发达,各部分不是岛屿就是半岛,地中海连接了西欧、北非、西亚的交通。相互的掠夺战争十分方便频繁,陆地被海洋割得七零八落,很难形成统一的政体,这就使西欧、北非、西亚之间战争频繁、屡屡不绝,这又为奴隶制的维持和“繁荣”带来了必不可少的条件—源源不断的、大量的奴隶人口,维持了奴隶制文明的发达。然而,这种发达是建立在整个西欧、西亚、北非人口日益减少、生存条件日趋恶化的基础上的。在中国进入封建时代一千六百年后,欧洲才在西罗马帝国的丧钟声中依依不舍地走入封建时代。
第七节 封建制度的建立
早在共和制的罗马,隶农制就广为流行了,所谓隶农制,就是奴隶主把土地分成小块,交给奴隶或破产农民耕种,并向他们收租,它是中世纪农奴制的前身。
奴隶制社会末期,生产关系日益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发展趋于倒退,奴隶来源日益匮乏,奴隶主为了维持原有经济状况不顾一切地加剧对他们的压迫、掠夺,奴隶更加不堪忍受,纷纷逃亡、起义;生产力的倒退使奴隶的生活更加艰苦、死亡率更高,加速奴隶人口的减少、加剧了奴隶制经济的崩溃。从以前的“正当合法的”方向的利益追求方向上无法获利,相互间以往的较高的利益相关系数 日趋瓦解,人们必然转向“不正当”途径寻求利益,走向疯狂的相互掠夺。古罗马“帝国越是走向没落,捐税和赋役就越是增加,官吏越是无耻地进行掠夺和勒索。”,“只有在高利贷方面,他们做到了空前绝后。商业所得到所保持的东西,都要在官
吏的勒索下毁灭”(《马克思·恩格斯》二卷
P145)高利贷的作用就是加速社会经济的瓦解,制造更严重的贫困。统治利益向量
为稳定其统治利益
IR,疯狂地侵吞公共利益
IL,瓦解社会经济。
隶农制在公元二世纪广为推行,西罗马帝国灭亡后,就演化为封建农奴制。
在封建农奴制下,封建领主占有绝大多数生产资料-土地,并占有农奴的一部分劳动力;农奴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对自己的劳动力有部分所有权,拥有少量的份地,农奴对自己的领主仍然有严重的人身依附关系,须向封建主无偿提供劳役地租,封建领主对农奴既有一定程度的剥削,又有利益侵害。
在封建制度下,农奴的生活较奴隶已大大改善了,死亡率大大下降,他们有生儿育女的权力、有养家糊口的条件,这就维持了社会劳动力的长期再生产,使人口得以增长、经济得以稳定发展。农奴成为“部分利益人”,有了劳动积极性,加速了经济的发展。
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是:无论古代西罗马帝国,还是中国商代由奴隶制走向封建制度的演化过程中,均出现了外来较落后民族:日耳曼人和周人的入侵并加速社会变革,建立封建制度。
事实上,这并非巧合。奴隶制文明是建立在对外频繁的奴隶人口掠夺和对内残酷掠夺、压迫的基础上的。统治者面临内外双重战争。无论罗马人还是商人为维持其制度稳定,不断地对外掠夺、奴役周围蛮族,与周围国家、民族形成不可调和的敌对关系,周围蛮族虎视眈眈已久,见其衰败,岂有不乘虚而入的道理?!
另一方面,广大的奴隶及破产平民受尽压迫、掠夺,与奴隶主统治者有不可调和的敌对关系,他们很自然地成为蛮族的同盟军。蛮族的文化发展水平低于西罗马或中国商殷,力量相对弱小,不足以独立打败西罗马帝国或中国商纣的势力,因而必然要求与奴隶、破产平民及少数小奴隶主结成同盟。结盟,必须有共同的利益,也就是说蛮族入侵须给奴隶与平民带来好处,这就要求蛮族必须作为“革命者”出现,才能取得成功。
蛮族入侵的成功完全依赖于革命者的力量,他们的行为顺应了公共利益向量 的方向,公共利益向量 此时与统治利益向量 完全反向,如商“纣师虽众,皆无战之心,心欲武王亟入。纣师皆倒兵以战,以开武王。武王驰之,纣兵皆崩畔纣……武王至商国,商国百姓咸待于郊”。(《史记·殷本记》)
封建制度就这样建立了。
第八节 封建领主制下的经济动力
封建时代,社会经济处于自然经济状态,整个社会利益相关系数 、CL 极端低下,一盘散沙式的经济使反向利益相关系数 反、CL反 也同样近于零。而整个社会就必然地弥漫着广泛而又深刻的利益侵害。
封建主把土地分成“公田”和“私田”;私田就是农奴的“份地”,其主要收获归农奴,但私田很小;公田归奴隶主所有,农奴须经常到公田上服劳役,为封建主无偿耕种;此外,农奴还要承受封建主其它的任意的劳役、赋税等。
尽管此时,农奴的劳动力再生产已有些保障,奴隶社会对劳动力的毁灭已得到遏制,但农奴的劳动积极性仅限于“私田”,私田又很小;而“公田”上农奴无偿劳动,利益相关系数C公为零。“今以众地者,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迟也”(《吕氏春秋·审分》)这极大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为封建领主制埋下了祸根。
虽然公田劳动毫无积极性,但是,由于私田劳动积极性较高,使农奴能够积极提高生产技术、改善生产工具,提高了封建社会的生产力水平。
第十一节 封建社会的政治
封建经济,说穿了,就是农业经济;此时,再也不能象奴隶社会那样,依靠奴隶普遍饥饿、大量死亡、极低的生殖率来榨取“农业相对剩余产品”和“农业相对剩余劳动”,古希腊、古罗马依此所建立的工商业、分工等泡沫式的繁荣全破灭了,人们从“天上”又回到了坚实的土地上,“民以食为天”。在纯粹的农业经济下,古希腊、古罗马因分工、工商业的繁荣带来的利益相关系数 、CR 的提高不复存在。
更重要的是:此时掠夺战争已不是必不可少的“产业”,内部阶级对立的大大缓和,使统治阶级离奴隶制社会的那种“内外战争”较遥远了。奴隶制时代,由内外双重战争带来的巨大的利益相关系数 、CR 已不复存在。整个社会中的利益相关系数 、CR 、 、CL下降至文明社会的最低点。
这样,就决定了封建时代,在整个社会中存在着几乎无限制的广泛而又深刻的利益侵害。
在西欧,“每个封建主等于一个小国君,他们往往依仗自己的武装力量,割据一方,各自为政,彼此间勾心斗角,互相冲突,只要有一定力量,附庸也常常反对自己的领主。广大的土地上长期混战不休,战火弥漫,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极其严重的危害。因此西欧封建社会早期,政治混乱,文化落后,有人称之为黑暗时代”(《简明世界通史》P174)。
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特权等级专制政治。而土地的分封制度是特权等级专制政治最好的“实物”演绎。
“随着封建制度的发展,封建主形成了一套等级制度。国王把一部分土地分封给大封建主,大封建主把一部分土地分封给较小的封建主,较小的封建主又把一部分土地分封给下面的封建主。国王和每一个封建主又各自分封一批骑士,作为自己的战斗队伍。这样层层受封,形成公爵、伯爵、子爵、男爵、骑士等不同等级的封建主,等级越低,人数越多,骑士为数最多。这些大大小小的封建主分别领有大小不等的封地,拥有数量不等的庄园、农奴和武装,他们组成一座以国王为首的金字塔,它沉重地压在广大农奴的身上”,“在封建金字塔内部,每一层的上下级之间都是领主(封主)和附庸(封臣〕的关系,彼此负有义务。领主要负责保护附庸,附庸要向领主宣誓效忠,他要自备武器和战马,随同领主临阵作战。遇到领主被俘需要赎金,或是领主把自己的长子封为骑士,领主长女婚嫁等情况,附庸都要为领主提供款项。这样,领主能够保持一支作为自己作战的武装力量,附庸则得到领主的保护”(《简明世界通史》P173~174)。通过分封关系,使领主与附庸的利益相关系数CR大大提高,远高于CL,但由于CL太小,以此为基础的利益相关系数CR必然仍然很小,出现“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同上),这就使 … 。使统治利益向量 相对稳定且“强大”,使社会相对稳定,利益侵害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
中国西周大封建情形与西欧大致差不多。
通过分封关系,建立封建特权等级专制制度,形成较稳定的统治利益向量。
第十二节 商品经济的重新兴起与地主制经济
尽管奴隶制经济中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真实的农业剩余产品和农业剩余劳动很少,但奴隶的普遍饥饿、无衣无食、过度劳累、极低的繁殖率、大量死亡,奴隶人口急剧消耗带来了奴隶社会的大量的虚假的“农业剩余产品”和“农业剩余劳动”,从而带来了古希腊和古罗马等奴隶制国家手工业、商业、分工的泡沫式的早熟;然而,一进入封建社会,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奴隶“解放”成为农奴,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他们有了自己的份地、家庭、产品,能够养家糊口,人口出现增长,死亡率大大下降,过度劳累现象大大改善;这些巨大的变化必然消耗大量的农业产品,很自然地,奴隶社会的“农业相对剩余产品”和“农业相对剩余劳动”在封建社会初期突然消失,寄生在此基础上的工商业和分工随风而逝,罗马帝国时代的繁华的城市几乎全部化为废墟;社会经济退回到农业自然经济状态。
统治者从“天上”回到坚实的土地上,人们开始真正地发展农业和进行劳动力的再生产。
“农奴以艰苦的劳动缓慢地推动了西欧的农业生产。十到十一世纪,西欧经济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二圃制,特别是三圃制,已经代替了烧荒和歇荒休耕的原始耕作方法。人们逐渐懂得施用粪肥提高地力,广泛使用铁犁深耕土地,起先用公牛拉犁,后来用马拉犁……由于人口增加,需要增多,人们砍倒树木、排干沼泽、筑起堤坝,把林地和沼泽开辟为良田或果园。封建主往往驱使农奴去开垦自己的荒地。这样,耕地的面积扩大了,谷物和鲜果增产了,庄园里积聚起剩余的农产品”(《简明世界通史》P183~184)。生产力的发展,使“真正的”农业剩余产品和农业剩余劳动开始增加,“各地、各庄园之间的交换不仅需要,而且可能”(同上)“农奴也逐渐改善了手工业技术。采矿、熔炼金属和木料加工等技术不断改进。随着农产品的增多,庄园里开始有一些农奴专门从事手工业,成为有熟练手艺的铁匠、木匠、武器匠、皮革匠、织呢匠、陶工等等。他们的身份还是农奴,他们不得不用手工产品向封建主交租。后来他们接受了外来的订货,订货多了,他们就一天比一天希望摆脱封建庄园对他们的限制,独立经营生产。他们逃出庄园,在废弃了的罗马城市的旧址,在城堡或者教堂附近,在水陆交通方便的地点,筑起围墙或者栅栏,聚居起来进行生产”,“结果,在他们聚居的地方形成集市”(同上)由于工商业的发展大大增加了人们的利益,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很快就重新兴起并迅速发展起来了。“九到十一世纪,地中海沿岸的一些城市首先活跃起来,最著名的有意大利的威尼斯和热那亚,这些城市的对内对外贸易都很发达。十一、十二世纪欧洲各地普遍重新兴起城市。法国的马赛和巴黎、英国的伦敦、德意志的科伦、捷克的布拉格都很著名”。(同上P184~185)
工商业的普遍发展,逐渐打破了几百年来“田里不鬻”的诫条,封建领主的世袭制度被打破,土地在商品交换的冲击下,不可避免地成为商品。这使越来越多的发了财的平民占有大量的土地,由于他们没有特权,不是世袭贵族,也就不能侵害农奴,这使农奴制很难维持下去;同时,越来越多的贵族走向没落,丧失了领地,他们对农奴的特权、超经济强制也就越来越失去依据、难以为继了。
封建领主对农奴劳动力的占有,严重地破坏了农奴的劳动积极性,农奴主的“公地”上的劳动积极性几乎不存在,劳动生产率无法提高,收成较差;当商品经济较为发展时,暴发起来的平民大量买地并雇佣农民,成为地主,他们没有特权,只能采用实物地租或货币地租,他们与农民之间没有利益侵害关系,只有雇佣关系,这就是地主制;农民对所耕种土地的利益相关系数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积极性极大地提高,收成自然好得多,地主就越来越富裕起来;商品经济下,一切成为商品、纳入交换之中,与地主相比起来,农奴主的财富越来越少,他们的土地和财富越来越多地转移到地主手中;许多较清醒、较开明的农奴主看到农奴制不再有利可图,也开始采用地主制;经济处境越来越窘迫的农奴主为获取利益越来越严重地掠夺农奴,越来越多的农奴因利益的比较、或不堪忍受农奴主的掠夺逃离农奴主的庄园、投奔地主;地主制越来越发展、农奴制越来越走向没落。
商品经济迅速发展,使整个社会中人们之间的经济联系大大增强,经济上的依赖关系急剧强化, 、CL 上升,公共利益向量 迅速壮大,它自然要求抑制利益侵害。封建领主对农奴的超经济强制、劳役地租,即对农奴劳动力的部分占有权,对农奴构成极其深刻的利益侵害,受到农奴的抵制和反抗。日益壮大起来的公共利益向量 要求否定利益侵害,自然要求取消农奴制。
商品经济的重新兴起,使农奴制很快为地主制所取代。这应该算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三次革命,在中国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