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开石 发表于 2017-5-23 11:46
重新定义需求量、需求、供给量及供给
需求量、需求、供给量及供给一般的定义为:
需求量是消费者在既定的 ...
这个跟帖应该是在我《你知道什么叫做平均》一文之后了吧?说明你根本没有看进去我这个帖子。那就不用歪批三国了。
首先,你对需求量供给量的定义毫无意义,水平连西经已有的定义还不如。
第一,你的新定义当中没有“一定时间内”的限定词,这就把现实当中的购买量和需求量混在了一起。购买量一定是瞬时产生的,而需求量一定是用于满足一定时期内的需求的。
第二,你的新定义当中的需求者依然是消费者,这并不符合市场现实,市场交易的多数是产生于商人之间,而非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所以,定义太过狭隘。
第三,你依然采取了“既定的价格”这种说法,意味着你一如既往地回避了价格如何产生这个问题,回避了是谁“既定”了价格。甚至可以说你根本上就回避了“价格是什么”这个经济学最基础的问题。这种回避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理性人”概念完全被抛在脑后了。
所以,你对需求量供给量的再次定义,丝毫没有进步,零分!
再次提醒你,第一点,价格是交易的量比,不存在什么“商品的价格”这样的经济学概念。第二点,价格是事后变量,不是自变量,不存在什么“既定的价格”。第三点,价格有“点价格(单笔交易的价格)”和“面价格(同一时间点上不同交易的平均价格)”以及“体价格(一段时间内所有交易的平均价格)”之分,不要再用初中生的思路对着点价格P≡m/Q这个式子直接求导数了。
你把m=PQ称为经济学的牛顿定律,这简直是侮辱牛顿啊!牛顿可是微积分的创建人,他会对着对着匀速直线运动的公式直接求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