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交易时,当你遇到未成年的产权人时,你应该怎么办?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未成年产权人的监护人是否应该出来承担相关责任呢?今天的法读房产就为大家解读这个问题。
未成年产权人网签要谁签字?
业务员小李居间操作杨浦市光三村的物业,产调显示房屋产权人系顾女士及其儿子小明,小明今年仅6周岁,签订网签合同时小明的名字由顾女士代签。
此后,客户何先生按约向顾女士支付了首付,并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审批通过后,小李陪同顾女士及何先生去办理过户,此时交易中心告知,小明系未成年人,需由父母双方同时签字确认才能过户。由于顾女士已经离异,小明生父不配合签字,导致一时无法过户。
法读视点:不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要签
该案件产权人之一小明只有6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自身签字不具备法律效力,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根据《民法通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因此,本案应由小明的监护人代其签字。Shhuang44ss
虽然小明的父母已经离婚,小明随母亲一起生活,但是监护权不因离婚而丧失,即小明的父亲仍是小明的监护人之一。本案物业所在的杨浦二手房交易中心从保护未成年利益的角度出发,为了避免父母一方有损害未成年利益的情形发生,要求父母双方都要到场签字,但小明父亲无法到场签字,导致暂不能过户,若最终无法解决该问题,可能会引发买卖纠纷甚至客户会以相关房产中介未做如实披露,未提示风险为由追究相关房产中介的责任。
中介应提前告知情况,以防止纠纷
针对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情况,因上海二手房交易中心的规定不尽一致,有些可能需要父母双方都要到场签字,才能过户。
因此,在上海中原房产中介进行此类案件前,需向交易中心确定清楚是否必须要求父母双方同时签字,若需,则应确认父母双方都能配合签字确认。并应将该情况如实告知客户,提示风险,并由客户做好书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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