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ophixiag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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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新劳法重创广州:月薪三千索30万加班费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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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c188 发表于 2009-7-9 11:09:22
劳动法对中小企业的冲击不可忽视,中小企业在就业方面的作用不可忽视。国际经验表明,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工业化国家,都是依靠中小企业吸纳劳动力。美国80年代以来80%的就业机会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德国80年代以来80%的就业岗位是由不到20人的小企业创造的;日本70年代第二、三产业新创造的就业岗位中93%属于小企业;韩国制造业中小企业就业人数占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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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c188 发表于 2009-7-9 11:26:00
引起争议的关键是:该法律是否超前了——在整个国家处于发展阶段,却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就像汽油价格,昨天中石化极力证明中国汽油的“裸油”价格低于美国,但是因为税赋高于美国。但是对工薪有车一族来说,拿着发展中国家的工资,消费着比发达国家还贵的汽油。劳动法对中小企业来说道理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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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ginger 发表于 2009-7-9 11:28:56
新法的宗旨是保护弱者,不会废止的,支持5楼
泉引九带清冽水  月照山海长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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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likaoyan77 发表于 2009-7-9 11:44:26
就是应该给那些无视劳动法盘剥劳动者血汗的雇主一点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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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fei8126 发表于 2009-7-9 11:49:03
中小企业的重要性谁也没否认啊,别老动不动劳资纠纷就往那么大的方向去扯, 你看到广州那么多餐厅,有几家弄到,7波员工去告的, 这是这个老板本身做法有错,然后得罪了有实力的不良员工,然后那人才用这个办法整他, 那些员工你以为好过?带着这样的履历出去,基本不用在广东找工作了,所以说背后一定有人支持的,两边都不是好人,那么收益的是那几个被剥削了的员工,有什么好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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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chenzicm 发表于 2009-7-9 11:54:11
看似简单的问题,但是是个问题!
谁活得好,谁死得早,还不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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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feng2577068 发表于 2009-7-9 12:10:37
这么凑巧,我的公司就在荔湾小西关里面,我也住在周门附近约有半年,那个餐馆我也经常走过,但是从来没有进去过,作为一个北方人,那边吃饭我感觉总是吃不饱,可能不敢花钱吧!实话这样讲吧,新的劳动法是一项很新的制度,当然有不合理的地方,但是看你站在谁的角度说话了,我们打工的本来就是弱势群体,如果没有一项能够为我们自己说话的体制,我们感觉中国生存简直太困难了,这项新的劳动法我还是大体上赞同的,因为我才交钱赔违约金失业的,然后在另外一个地方开始新的生活,深有体会,不要因为一个报道就说什么不行!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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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来西 发表于 2009-7-9 12:15:22
坐看世间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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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t1130 发表于 2009-7-9 12:17:45
wanqi2001 发表于 2009-7-8 20:12
内容太简单!仅仅单凭工资是无法判断加班费的支付是否合理有些困难!
如果法院支持,肯定是依法执行的!
那么请问,是应该依法执行还是依照情理执行?!
所以,没有什么好同情老板的!他忽视员工利益,忽视劳动合同法,这个是一个极大的反面教材。
如果法院支持,肯定是依法执行的?我们的法院有这么廉明吗?无非现在原告被装扮成了弱势群体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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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759950129 发表于 2009-7-9 13:00:04
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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