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上海二手房交易时,业主不要轻易签全权委托的委托书!为什么这么说呢?今天缪先生就因此遇到了很大的麻烦。
卖房人签下委托公证,落得进退两难
缪先生最近想整合资产、卖掉自己手头上一套约50平方米的房子。到上海房产中介放盘后,很快便有回应,中介说买家愿意出190多万元买房,缪先生同意了,到房地产中介里签订买卖合同。shzyshange44
签订合同时,买家给了3万元定金,说4月中旬签公证时再付足余款。中介经纪人对缪先生说,买家是投资客,买房后先不过户,让缪先生到时签委托公证,让上海房产中介处理房子即可。缪先生是文化人,对上海二手房交易流程并不熟悉,经纪人让你签名便签名了,也不知什么叫委托公证。
缪先生回家后,拿出合约上网一查,才发现委托公证是件大事,意味着买家可以不过户,拿着缪先生的房产证买卖、贷款、抵押,出了事就找缪先生。
缪先生吓了一跳,想退缩,但看合同条款,如果反悔不卖房就要赔偿房款的10%、即9万多元,还有中介费。眼看马上就要去签委托公证,不签就违约,缪先生进退两难,不知道该怎么办。
法读视点:全权委托书千万碰不得
著名律师陈瑞莲表示,缪先生稀里糊涂签订合同,如果拒绝交易要承担违约责任,现在只能在委托公证书上补救。在办理委托公证书时,内容一定要把好关。
首先,不能签订全权委托书,授权内容只能办理过户及交易涉及的相关手续,例如网签、缴税等,即是交易部分的全权委托书。
其次,不能出现办理贷款、抵押、出租等内容。
第三,要设定好委托时间,例如本委托书有效时间为半年。
第四,买家拖着不过户,对缪先生会造成很多影响,特别现在广州是限购城市,缪先生会变得没有名额购买房子,还会涉及户口迁移等问题。
陈瑞莲提醒,趁现在还没有签订公证委托书,缪先生还可以对公证书的内容进行限定和把关,否则风险太大。在上海二手房买卖合同上一般只提到办理全权委托,没有注明公证书的内容,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多加注意,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