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6年中期检查情况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及《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6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6]106号),我司对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3年立项未通过中检的一般项目、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以及部分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检情况
1.各单位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的一般项目审核情况以及按规定应拨付的二期研究经费情况,详见附件1。
2.各单位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的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审核情况,详见附件2。
3.本次未参加中检、申请延期中检、中检不合格的2014年度和2015年度一般项目,暂停拨付二期研究经费,2017年重新进行中期检查(通知另发)。届时仍未通过中期检查者,将依据《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二、项目重大事项变更情况
本次申请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的批复情况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中后期管理”系统中查询。
三、其他事项
1.本次中期检查审核要点详见附件3。
2.本次中期检查情况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和教育部官网社科司网页查询。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6年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2016年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重点研究基地中期检查审核要点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