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绿色低碳、数字创意等5个产值规模10万亿元级的新支柱,并在更广领域形成大批跨界融合的新增长点。
《规划》要求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包括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市或新三板挂牌融资,研究推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试点,建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合作对接机制。探索推进场外证券交易市场以及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建设,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企业发展。
《规划》提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市或新三板挂牌融资。这一方面能够推动企业与资本零距离接触,提高资金运转效率,大幅降低融资成本;另一方面能够有力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让金融能够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规划》同时提出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完善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丰富并购融资和创业投资方式。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规模,鼓励探索开发高收益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等金融产品,稳步推进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展。鼓励保险公司、社会保险基金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合法合规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推进投贷联动试点工作。
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需要得到资本市场的支持,包括通过上市、股权质押贷款等融资手段,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获取资金进而投入研发实现技术转化,甚至实施并购,实现产业链整合。
当前,一方面实体经济无法获得资本支持,另一方面遭遇资产荒的尴尬情况。为了引导社会资金由炒楼等重复低效的投资转到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需要在资金投入及退出渠道进行顶层设计,激发创业投资新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