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08年江苏省内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地点、学习形式和证书
1、学校全称:苏州大学
办学类型: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学校地址:本 部 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
北校区 江苏省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
独墅湖校区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2、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基本学制:四年、五年、七年
4、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苏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苏州大学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苏州大学2008年有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和专业方向,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依据学分制培养计划,选择修读本专业大类中某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具体招生专业(大类)、招生批次、招生人数、选修测试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要求等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
三、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阳性者不宜报考,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5 米、女生不低于1.55米;医学影像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法医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 米。
2、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英语(师范)、日语、俄语(俄英双语)、法语(法英双语)、朝鲜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高考英语成绩和高中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均须达到良好及以上;其他专业,因本校外语教学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3、享受我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政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通过方可报考。
4、报考本校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提前批师范类: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为B+B;普通本科一批: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为AB;普通本科二批: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为BB。。
四、录取原则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认可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照顾政策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3、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各专业按先分数后等级、“专业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专业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4、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方法:
(1)报考本校体育教育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专业成绩男子90分以上(含90分),女子85分以上(含85分),且文化分达本校体育类专业投档线后可优先录取。
(2)报考本校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2分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报考本校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6分的考生,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报考艺术设计学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6分、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6分的考生,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报考本校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6分的考生,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参加由本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且文化分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可报考,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本校有关规定录取。
五、收费标准
2008年我校录取新生将实行完全学分制,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六、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七、联系方式
招办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
邮政编码:215021
联系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1
传 真:(0512)67507942
电子邮件:zhoulin@suda.edu.cn
八、其它
本章程由苏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
200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