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所周知,银行业中午都实行交接班的制度,如果说银行作为结算的中心,
为了满足企业或个人结算的需要中午不得不实行交接班,那还可以理解。
但是作为救死扶伤的医院是否也应该在中午实行交接班的制度呢,要知道病痛的发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任何时间都可能有伤病的发生,而医院中午都是有下班的,虽然医院24小时有人值班,
但是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在急救,一般的病是不看的,所以中午大多数病人都只能等到下午才能看病,
让病人忍受着疾病的折磨,是不是医院的失责呢,
大家怎么认为呢,
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忍着病痛赶到医院,却被医生告知已下班,
而不得不延迟治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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