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做题过程中遇到一问题:
案例:
我方出口公司A向英国B公司以CFR伦敦出口一批商品,所投保险为一切险“仺对仺”,我方公司在将货物运往上海港口的路上货车出事导致整车货物损坏。
问题:请问货物损坏的责任由谁承担?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进行赔偿?
我个人认为货物损失应该由我方负责,原因是根据CFR,风险在货物越过船舷以后转移,而此时货物并未越过船舷,因此损坏责任由我方承担。按照一切险“仺对仺”的定义,其投保期限将是从我方货仺到进口方货仺的整个过程,因此保险公司理应赔偿,我方理应获得保险公司得赔偿。但是投保人是B公司,即保险收益方应该是B公司,所以我方无权向保险公司索赔,从而不能或得保险公司得赔偿。
请问各位如何看待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