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oyan 发表于 2009-8-25 08:58 
分析家 发表于 2009-8-25 07:19 
帕累托改进其本身就是一个在现实社会根本不可能存在的荒诞的虚构概念,利益的冲突以及人类发展的目的——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就决定了帕累托改进既是荒谬的也是反动的。
当一个社会的分配有损于一部分人的利益(如,累进所得税、遗产税),但能使得社会总福利得到提高,这也是我们的一个“改进”选项。
结论过于绝对了。
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几个阶段,分配是利益冲突且此消彼长的环节,但是生产、交换、消费环节可能有利益冲突,但也可能存在利益增长的一致。如果一方在冲突中损失的利益小于一致所获得的利益,在资源一定时,总利益是提高的,自然,总效率也是提高的。
损失一部分富人的钱使其他人的总福利提高(还要解决福利的可比可加性)可以接受,但是损失一些人的生命来使其他人的福利提高可以接受吗?此外,如果损害富人利益的结果是使穷人更穷,总福利还降低,也是不可以接受的。
所以,1)人的一些基本的东西是不可以损害的。2)在基本东西不损害的基础上,可接受一部分人利益受损的前提是其他人受益增加(这里还要注意看长期的结果);而可接受的利益差别的前提是这种差别也能使低利益人群受益增加。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大致如此,可能没有2)的黑体部分。
不知你所说的“利益”是指什么?是否指的是“福利”?在此,我仅当“福利”来理解。
1、"如果一方在冲突中损失的利益小于
一致所获得的利益,在资源一定时,总利益是提高的,自然,总效率也是提高的。"这里要说的是,“一致”是利益收益一方们的一致,而非利益受损一方的一致。总效率提高,并不意味着总福利也必然提高。100元钱两个人平分所能带来的总福利并不必然小于101元两个人的如下分配:一个人90元,而另一个人11元。
2、我们人类发展要的是提高社会总福利而非财富,增加财富只是提高社会总福利的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而不是目的。至于你所说的“损失一部分人的生命”。穷人不能通过剥夺富人生命的方式剥夺富人的财富,但如果富人企图通过剥夺穷人生命的方式来保住自己的财富,那么对其生命的剥夺也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3、两极分化不仅不能带来效率的提高,而恰恰相反,因两极分化所导致的民众购买力的下降必然遏制经济的持续增长。中国的现状就印证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