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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论“总效率”的无意义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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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9-8-24 21:22:5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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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率”二字,是一个标准的价值判断术语。
  可以从汉字的字面上给“效率”以恰如其分的解释:效,效用,有效性,有用性,价值;率,速度。故而“效率”即获取效用(价值)的速率。
  一个事件对甲有好处而对乙没有好处或者说事件产生的收益为甲所有而不为乙所有,则甲就称为这件事情有“效率”,而乙会认为这件事情是没有效率的。一个厂商销售收入等于成本,即零利润,他也会认为自己白忙活,做无用功,即无效率。故首先要有“效用”,然后才谈得到“效率”。
  由于价值的主观性,利益总是由一个所有者的问题。所以,谈效率,也有一个“谁的效率”的问题存在。作为一个趋利避害的理性人,对自己没有利的事情自己会参与吗?当然不会。也就是说,一件事情的主动参与者,都是在为自己的利益而忙碌。从旁观者的角度,我们也不可能把对某人没有利益的事情强说成是对他有效率的。所以,斯密才说面包师不值得人们去感激,因为在主观上他是为他自己而忙乎。
  也就是说,人们谈论“效率”,都是谈论自己获得效用的速率,这样才有意义。对有利益冲突的、由不同的私人甲、乙构成的社会或者部门而言,他人的效率恰恰对自己是不利的,例如厂商部门或者居民部门内部。针对虽有你我之分但有共同利益的人群来说的,例如交换双方,也只能从对方的自愿性参与来定性判断对其而言的效率肯定存在,至于量,则对自己无关紧要。

  帕雷图采用了“至少对一个人有利而对其他人无害”这种说法来表述“总效率”,称为帕雷图改进,试图将主观的价值客观化并加以计量,但是这种做法实际上行不通,由于私人的利己私欲,在有竞争存在的情况下,没有“至少对一个人有利而对其他人无害”这种事件存在。
  “总体无效率”在《西方经济学的终结》的表述是“价值中性论”,即客观事物总体的价值为零。当人们要从价值中心的客观事物当中提取价值(所谓的正价值)的时候,就必然要产生出等量的负价值。
价值的主观性说明,价值是针对价值判断者个人而言的,没有总体的、客观的价值这种东西。

  外部性(externalities)问题,又称“溢出效应”。所有私人部门的收益都是建立在忽略“外部性”之上的。也就是说,利润来源于对溢出效应的忽视。
  价值中性论告诉我们,当私人部门要从价值中性的自然资源当中攫取正的价值的时候,必然产生并留下一个对等的负价值。私人部门趋利避害的理性人特质,决定了他肯定会把这种负价值排挤在自己所有权领域之外,即形成经济学所说的“溢出”和“外部性”。
  “溢出效应”一词更加形象——私人部门总是把获得效益过程中产生的危害“溢出”到对其来说属于“外部”的公共领域里。攫取利益的私人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睁开一只眼紧盯着利润,闭上一只眼以便看不到溢出到外部的危害。

  机会成本的概念也可以用来说明考虑总体效率的无意义性。
  例如,不平等被视为市场激励机制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如果图谋市场机制的激励效果,必然要承受丧失社会公平的代价。那么,社会公平究竟值多少钱?一个社会究竟为丧失平等正义付出了多大的代价?这是难以衡量的。在追求公平正义人权的今天,无论如何估算社会公平的价值恐怕都不为过。
  因此,这个价值巨大或说是无量的“社会公平”,就构成了市场经济的机会成本,它的无量价值足以使得任何由市场机制得到的收益无足轻重。也就是说,市场经济是零利润的,或者说是负利润的。难道我们可以说零或者负利润的市场行为是有效率的吗?当然不能。所以,市场经济总体上是无所谓效率的。
  市场经济的效率就是它能够有效地分离原本价值中性的资源,私人部门享有正价值,而把负价值留给公共部门。或者部分私人享有正价值,而其它私人承受负价值。
  当私人部门不断分离出正价值同时产生并留给公共部门以负价值的时候,市场经济的效率就是贫富分化的效率。
  所以说,市场经济的激励作用,就在于激励一部分自以为有能力有运气的人去从总体当中攫取价值并据为己有,而因为价值的这种分离过程而留下的负价值,则积存在公共所有的领域,也就是私人领域的外部。

  或者说,所谓总体上的效率,其实就是“公平”二字。
  “总效率”,大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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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无意义 总效率 externalit External 西方经济学的终结 总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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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ruoyan 发表于 2009-8-25 00:24:05
张建平 发表于 2009-8-24 21:22


  帕雷图采用了“至少对一个人有利而对其他人无害”这种说法来表述“总效率”,称为帕雷图改进,试图将主观的价值客观化并加以计量,但是这种做法实际上行不通,由于私人的利己私欲,在有竞争存在的情况下,没有“至少对一个人有利而对其他人无害”这种事件存在。
  
一个自愿的交换行为本身就是这样的事件。

一个突发其想的技术改进,使得热效率提高,减少浪费,也是一种总效率的提高。

藤椅
ruoyan 发表于 2009-8-25 00:39:14
效率私人性是基本的,但未必是相互侵害的。
帕累托效率的概念是成立的。提高这个效率是正义的内容之一,正义是:平等而又不降低这个效率。如果不平等能够提高不利者的福利,这种不平等被正义允许,也仅因此而被允许。
似乎可以这样认为:政治就是主持正义。正义包含了平等和效率,但经济只讲效率。经济是政治的子集。

板凳
分析家 发表于 2009-8-25 07:19:41
张建平 发表于 2009-8-24 21:22

  “效率”二字,是一个标准的价值判断术语。
  可以从汉字的字面上给“效率”以恰如其分的解释:效,效用,有效性,有用性,价值;率,速度。故而“效率”即获取效用(价值)的速率。
  一个事件对甲有好处而对乙没有好处或者说事件产生的收益为甲所有而不为乙所有,则甲就称为这件事情有“效率”,而乙会认为这件事情是没有效率的。一个厂商销售收入等于成本,即零利润,他也会认为自己白忙活,做无用功,即无效率。故首先要有“效用”,然后才谈得到“效率”。
  由于价值的主观性,利益总是由一个所有者的问题。所以,谈效率,也有一个“谁的效率”的问题存在。作为一个趋利避害的理性人,对自己没有利的事情自己会参与吗?当然不会。也就是说,一件事情的主动参与者,都是在为自己的利益而忙碌。从旁观者的角度,我们也不可能把对某人没有利益的事情强说成是对他有效率的。所以,斯密才说面包师不值得人们去感激,因为在主观上他是为他自己而忙乎。
  也就是说,人们谈论“效率”,都是谈论自己获得效用的速率,这样才有意义。对有利益冲突的、由不同的私人甲、乙构成的社会或者部门而言,他人的效率恰恰对自己是不利的,例如厂商部门或者居民部门内部。针对虽有你我之分但有共同利益的人群来说的,例如交换双方,也只能从对方的自愿性参与来定性判断对其而言的效率肯定存在,至于量,则对自己无关紧要。

  帕雷图采用了“至少对一个人有利而对其他人无害”这种说法来表述“总效率”,称为帕雷图改进,试图将主观的价值客观化并加以计量,但是这种做法实际上行不通,由于私人的利己私欲,在有竞争存在的情况下,没有“至少对一个人有利而对其他人无害”这种事件存在。
  “总体无效率”在《西方经济学的终结》的表述是“价值中性论”,即客观事物总体的价值为零。当人们要从价值中心的客观事物当中提取价值(所谓的正价值)的时候,就必然要产生出等量的负价值。
价值的主观性说明,价值是针对价值判断者个人而言的,没有总体的、客观的价值这种东西。

  外部性(externalities)问题,又称“溢出效应”。所有私人部门的收益都是建立在忽略“外部性”之上的。也就是说,利润来源于对溢出效应的忽视。
  价值中性论告诉我们,当私人部门要从价值中性的自然资源当中攫取正的价值的时候,必然产生并留下一个对等的负价值。私人部门趋利避害的理性人特质,决定了他肯定会把这种负价值排挤在自己所有权领域之外,即形成经济学所说的“溢出”和“外部性”。
  “溢出效应”一词更加形象——私人部门总是把获得效益过程中产生的危害“溢出”到对其来说属于“外部”的公共领域里。攫取利益的私人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睁开一只眼紧盯着利润,闭上一只眼以便看不到溢出到外部的危害。

  机会成本的概念也可以用来说明考虑总体效率的无意义性。
  例如,不平等被视为市场激励机制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如果图谋市场机制的激励效果,必然要承受丧失社会公平的代价。那么,社会公平究竟值多少钱?一个社会究竟为丧失平等正义付出了多大的代价?这是难以衡量的。在追求公平正义人权的今天,无论如何估算社会公平的价值恐怕都不为过。
  因此,这个价值巨大或说是无量的“社会公平”,就构成了市场经济的机会成本,它的无量价值足以使得任何由市场机制得到的收益无足轻重。也就是说,市场经济是零利润的,或者说是负利润的。难道我们可以说零或者负利润的市场行为是有效率的吗?当然不能。所以,市场经济总体上是无所谓效率的。
  市场经济的效率就是它能够有效地分离原本价值中性的资源,私人部门享有正价值,而把负价值留给公共部门。或者部分私人享有正价值,而其它私人承受负价值。
  当私人部门不断分离出正价值同时产生并留给公共部门以负价值的时候,市场经济的效率就是贫富分化的效率。
  所以说,市场经济的激励作用,就在于激励一部分自以为有能力有运气的人去从总体当中攫取价值并据为己有,而因为价值的这种分离过程而留下的负价值,则积存在公共所有的领域,也就是私人领域的外部。

  或者说,所谓总体上的效率,其实就是“公平”二字。
  “总效率”,大致如此。

此文说到了西经福利经济学的本质。效率?谁的效率,以所谓“总效率”来掩盖其为一部分人利益服务的企图以及混淆人类发展的本质。我们人类为什么要发展?本质上说,就是为了提高全人类的福利水平,发展的目的是要“全”人类福利,而不是一部分人的福利。否则,人类的发展也就丧失了意义。效率是手段,不是目的,人类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全”人类的福祉,而不是一部分人。
帕累托改进其本身就是一个在现实社会根本不可能存在的荒诞的虚构概念,利益的冲突以及人类发展的目的——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就决定了帕累托改进既是荒谬的也是反动的。
当一个社会的分配有损于一部分人的利益(如,累进所得税、遗产税),但能使得社会总福利得到提高,这也是我们的一个“改进”选项。

报纸
ruoyan 发表于 2009-8-25 08:58:21
分析家 发表于 2009-8-25 07:19
帕累托改进其本身就是一个在现实社会根本不可能存在的荒诞的虚构概念,利益的冲突以及人类发展的目的——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就决定了帕累托改进既是荒谬的也是反动的。
当一个社会的分配有损于一部分人的利益(如,累进所得税、遗产税),但能使得社会总福利得到提高,这也是我们的一个“改进”选项。
结论过于绝对了。
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几个阶段,分配是利益冲突且此消彼长的环节,但是生产、交换、消费环节可能有利益冲突,但也可能存在利益增长的一致。如果一方在冲突中损失的利益小于一致所获得的利益,在资源一定时,总利益是提高的,自然,总效率也是提高的。
损失一部分富人的钱使其他人的总福利提高(还要解决福利的可比可加性)可以接受,但是损失一些人的生命来使其他人的福利提高可以接受吗?此外,如果损害富人利益的结果是使穷人更穷,总福利还降低,也是不可以接受的。
所以,1)人的一些基本的东西是不可以损害的。2)在基本东西不损害的基础上,可接受一部分人利益受损的前提是其他人受益增加(这里还要注意看长期的结果);而可接受的利益差别的前提是这种差别也能使低利益人群受益增加。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大致如此,可能没有2)的黑体部分。

地板
分析家 发表于 2009-8-25 10:39:59
ruoyan 发表于 2009-8-25 08:58
分析家 发表于 2009-8-25 07:19
帕累托改进其本身就是一个在现实社会根本不可能存在的荒诞的虚构概念,利益的冲突以及人类发展的目的——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就决定了帕累托改进既是荒谬的也是反动的。
当一个社会的分配有损于一部分人的利益(如,累进所得税、遗产税),但能使得社会总福利得到提高,这也是我们的一个“改进”选项。
结论过于绝对了。
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几个阶段,分配是利益冲突且此消彼长的环节,但是生产、交换、消费环节可能有利益冲突,但也可能存在利益增长的一致。如果一方在冲突中损失的利益小于一致所获得的利益,在资源一定时,总利益是提高的,自然,总效率也是提高的。
损失一部分富人的钱使其他人的总福利提高(还要解决福利的可比可加性)可以接受,但是损失一些人的生命来使其他人的福利提高可以接受吗?此外,如果损害富人利益的结果是使穷人更穷,总福利还降低,也是不可以接受的。
所以,1)人的一些基本的东西是不可以损害的。2)在基本东西不损害的基础上,可接受一部分人利益受损的前提是其他人受益增加(这里还要注意看长期的结果);而可接受的利益差别的前提是这种差别也能使低利益人群受益增加。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大致如此,可能没有2)的黑体部分。
不知你所说的“利益”是指什么?是否指的是“福利”?在此,我仅当“福利”来理解。


1、"如果一方在冲突中损失的利益小于一致所获得的利益,在资源一定时,总利益是提高的,自然,总效率也是提高的。"这里要说的是,“一致”是利益收益一方们的一致,而非利益受损一方的一致。总效率提高,并不意味着总福利也必然提高。100元钱两个人平分所能带来的总福利并不必然小于101元两个人的如下分配:一个人90元,而另一个人11元。
2、我们人类发展要的是提高社会总福利而非财富,增加财富只是提高社会总福利的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而不是目的。至于你所说的“损失一部分人的生命”。穷人不能通过剥夺富人生命的方式剥夺富人的财富,但如果富人企图通过剥夺穷人生命的方式来保住自己的财富,那么对其生命的剥夺也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3、两极分化不仅不能带来效率的提高,而恰恰相反,因两极分化所导致的民众购买力的下降必然遏制经济的持续增长。中国的现状就印证了这一点。

7
ruoyan 发表于 2009-8-25 13:53:30
分析家 发表于 2009-8-25 10:39
100元钱两个人平分所能带来的总福利并不必然小于101元两个人的如下分配:一个人90元,而另一个人11元。
但是在给定资源所带来的90/11福利分配比例上,有可能会出现90+30+11+3的情况,这种变化一定大于原来的101元,增加了总福利。这种变化可以是不改变资源分配结构的结果,也可以是改变资源分配结构的结果。
需要注意,社会分配的往往是资源而不是福利。资源以更高效率的利用可以同时提高分配各方的福利。

8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9-8-25 20:16:45
ruoyan 发表于 2009-8-25 00:24
张建平 发表于 2009-8-24 21:22


  帕雷图采用了“至少对一个人有利而对其他人无害”这种说法来表述“总效率”,称为帕雷图改进,试图将主观的价值客观化并加以计量,但是这种做法实际上行不通,由于私人的利己私欲,在有竞争存在的情况下,没有“至少对一个人有利而对其他人无害”这种事件存在。
  
一个自愿的交换行为本身就是这样的事件。

一个突发其想的技术改进,使得热效率提高,减少浪费,也是一种总效率的提高。
交换行为只关乎两个交换者,与第三者无关,因此谈不上对其他人有害无害。当然,其前提是合理的私有权与合法的交易。
“减少浪费”,这本身就已经设下了价值判断的前提。热效率提高或减少,本事是一个事实判断,不可能决定一个固定的价值判断。

我已经说了,总体上的效率,其实就是公平二字。对于一个价值观与利益高度一致的群体来说,他们自愿参与同一项事件,可以说是既公平又有效率的事件。但是,经济社会是建立在私有制之上的,私有者之间没有高度统一的价值观和利益一致的群体,对这个各自为己的群体,谈论总效率没有意义。

9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9-8-25 20:33:35
ruoyan 发表于 2009-8-25 00:39
效率私人性是基本的,但未必是相互侵害的。
说得对。相互侵害就不必说了,但是相互不侵害的部分,谈论总效率也没有意义,例如交换行为,都是自己觉得合算即可,并不在乎对方是否合算有效率,对方的有无效率只能由其自愿参与来说明,这就又把效率转向了“自愿即公平”的公平概念上了。
帕累托效率的概念是成立的。提高这个效率是正义的内容之一,正义是:平等而又不降低这个效率。如果不平等能够提高不利者的福利,这种不平等被正义允许,也仅因此而被允许。
公平而不降低效率,这种伯累图式的效率概念,已经为主流所抛弃。市场经济的效率必然带来不公平已经是主流经济学家的共识。经济学把伯累图的效率与市场的效率放在一起讲,很滑稽。
似乎可以这样认为:政治就是主持正义。正义包含了平等和效率,但经济只讲效率。经济是政治的子集。
我在关于政治与经济的分界线一帖中已经说了:政治就是搞利益均衡的,即主持正义的。因为效率的定义的争议性,我还不敢苟同“正义包含平等和效率”这种说法。

10
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9-8-25 20:35:52
分析家 发表于 2009-8-25 10:39

不知你所说的“利益”是指什么?是否指的是“福利”?在此,我仅当“福利”来理解。
我所谓的“利益”指行为人自认为的一切好处。福利一般指由政府提供的免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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