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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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9-9-2 15:23:05
徐生 发表于 2009-9-2 15:02 可以直接说:你们中国人大(这地方)怎么(有)这点小心眼。
老兄这个补丁打得不太理想,仍然问题多多。

打补丁也许至少要这样:这个论坛上有些人怎么有这点小心眼。

当然,是不是“有些人”有“小心眼”,还要继续讨论(每个人对“小心眼”的理解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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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生 发表于 2009-9-2 15:25:18
猫爪 发表于 2009-9-2 15:22
徐生 发表于 2009-9-2 14:59
事是“我们”先找的,别怪兄弟。你能找,我高兴的时候,就喜欢配合你。
兄弟有的是涵养,心眼更多,明智的很。但是乐意管闲事。
1、欢迎;

2、随便。
老兄气度不凡啊。
========================================


徐生 发表于 2009-9-2 12:55
老兄说啥有啥是啥。兄弟没有真的意见。
====================

当时确实没啥意见,我管你呢。

至于后来,一事一事,各一码,兄弟开始喜欢了,盘算了之后,算计算计,要给你提意见,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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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生 发表于 2009-9-2 15:27:01
sungmoo 发表于 2009-9-2 15:23
徐生 发表于 2009-9-2 15:02 可以直接说:你们中国人大(这地方)怎么(有)这点小心眼。
老兄这个补丁打得不太理想,仍然问题多多。

打补丁也许至少要这样:这个论坛上有些人怎么有这点小心眼。

当然,是不是“有些人”有“小心眼”,还要继续讨论(每个人对“小心眼”的理解也不同)。
老兄这么问,兄弟都不好意思了,那我招了吧。

其实兄弟是找茬,制造点影响,故而那么说。也由此可见,以前兄弟确有搪塞。

补充一下,这个,哦,兄弟真诚认为,猫兄的有一些行为,给中国人民大学的论坛带来了一些影响,所以,为了维护我们大家的形象,我得提出个人意见和看法,希望猫兄有所改进,共同进步,为提高中华经济学水平贡献力量。

84
徐生 发表于 2009-9-2 15:29:37
猫兄,咱们还继续灌水吗?要不,各忙各的去?

85
sungmoo 发表于 2009-9-2 15:32:57
徐生 发表于 2009-9-2 14:30 这句话是日常语言,它并没有说:你们中国人大的全体人,怎么这样啊?而是说:你们中国人大所管辖的里面,这地方,这地盘上,怎么这样啊
这样的“日常语言”,恐怕很可怕。

“中国人大”与“中国人大所管辖”,有多大区别?

本论坛与“中国人大所管辖”,有多大区别?

本论坛与本论坛上的人,有多大区别?

86
徐生 发表于 2009-9-2 15:36:10
sungmoo 发表于 2009-9-2 15:32
徐生 发表于 2009-9-2 14:30 这句话是日常语言,它并没有说:你们中国人大的全体人,怎么这样啊?而是说:你们中国人大所管辖的里面,这地方,这地盘上,怎么这样啊
这样的“日常语言”,恐怕很可怕。

“中国人大”与“中国人大所管辖”,有多大区别?

本论坛与“中国人大所管辖”,有多大区别?

本论坛与本论坛上的人,有多大区别?
老兄说的对的,兄弟认为。
另外,似乎日常语言也可以用数学来处理吧,比如说,我们把中国人大规定为一个集合,集合里面还有集合。。。最后到1个人。
那么,我们说,集合1里面有个人,集合2里面有个人,集合3里面有个影响。。。。。。都成立吧?
--------------似有狡辩或者不规范之嫌疑了。

87
sungmoo 发表于 2009-9-2 15:37:19
徐生 发表于 2009-9-2 14:53 人家人大论坛,没有给你规则,叫你看到破文章就乱搬运,乱删除
这里“乱”,怎么讲?

88
sungmoo 发表于 2009-9-2 15:38:24
徐生 发表于 2009-9-2 15:36 那么,我们说,集合1里面有个人,集合2里面有个人,集合3里面有个影响。。。。。。都成立吧?
说集合如何如何,与说集合的(某个或某些)元素如何如何,显然不一样。

89
徐生 发表于 2009-9-2 15:40:43
sungmoo 发表于 2009-9-2 15:37
徐生 发表于 2009-9-2 14:53 人家人大论坛,没有给你规则,叫你看到破文章就乱搬运,乱删除
这里“乱”,怎么讲?
1、不符合论坛的规则。论坛没有规定:凡是逻辑错误的,落后的,幼稚的,不精炼的。。。的发言,就得禁止。
2、越组代刨,超越职权范围,凌驾于其他同事。

90
王志成2010 发表于 2009-9-2 15:41:31
徐生 发表于 2009-9-2 14:53
你不是它的版主,你也不是一区的区长。你越组代刨啊你,你把人家那些管理者,那些同事,还放到眼里?你以为你是论坛的坛长了?你觉得他们没有履行职责?不具备资格?
你给移动到二区。你说你是二区的区长啊?你是那学者专栏的栏主?
徐生 发表于 2009-9-2 15:15
问题在于,你,1、不是坛长,2、不是一区区长,3、不是二区区长,4、不是真栏栏主,5、不是学栏栏主,6、人家人民大学没有叫你哺育网友,7、人家经济论坛没有规则说,会员必须水平高,不高者就如何如何。8、人家那些区长、栏主,没有委托你全权代表啊。
乱套了。你可是管理人员啊。
   想告诉徐生兄一点,猫爪是本论坛的超级版主,也是站务委员之一,在合理的范围内对你的帖子是有权操作的。或者说,这正是他的管理职责,也是理应处理的问题。
        说老实话,这是在按规章制度办事,移动你的帖子并不是对你个人有什么不好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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