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事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西安外事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12713
一、培养层次:本科、专科
二、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校
三、学校简介:西安外事学院创建于1992年,位于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有7个二级学院17个系,开设统招本科专业10个、专科专业25个。涵盖商科(工商管理)、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工科、理科、农科、医科等7个学科门类,具有良好办学基础和鲜明特色。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6000余人,专任教师1163人。
四、招生专业:
1.本科: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财务管理、新闻学、艺术设计、护理学。
2.专科: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应用法语、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通信、移动通信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保险实务、资产评估与管理、会计电算化、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园林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文秘、新闻采编与制作、法律事务、护理、口腔医学技术。
五、录取规则:
1.对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择优录取。
2.志愿优先,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
3.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执行所在省(市、区)的联考成绩,对未组织联考的省(市、区)考生,我校认可其他兄弟院校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课单考成绩(专业课为素描和色彩)。
4.对男女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5.对于享受所在省(市、区)优惠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区)规定加分提档和录取。
6.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通知书的规定,按时到校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六、报考须知
报考条件:
1、报考我校各个层次的考生均须身体健康,档案中无劣迹记载。
2、计划内统招生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当地本科或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且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者优先录取;
3、凡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可持本人学历证明报考我校中专专业。
录取办法:
1、凡报考统招专业的考生,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录取标准者,由我校发给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本校报到,经复审合格正式注册。
对考生的选考科目不作限定,外语类考生不再加试听力。
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区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我校所有专业均不设接受非第一志愿的分数级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2、专升本考生须持专科毕业证书。
3、所有考生报名时须带近期免冠正面彩照八张(一寸)。
报到时间、地点:
计划内统招新生9月1日?3日报到;其他同学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
交通指南:
西安火车站设有接待站。报到期间专车迎接新生,在火车站可乘坐201路公交车或在南门外乘
坐405路中巴到外事学院站下车;
收费:
各专业均按照陕西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报考鼓励措施:
1、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尊重其志愿选择。
2、学院所有专科段考生入学后可根据本人情况兼读本科课程。
3、对获得省级以上各类比赛、竞赛奖项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收费标准:
(一)学费:
1.本科:文法财经类 8500元/人.年
理工外语类 10000元/人.年
艺术类 12000元/人.年;
2.专科:一般普通类 6600元/人.年
艺术类 9600元/人.年。
(二)住宿费:普通公寓800元/人.年,新建公寓(双人架子床)1000元/人.年,新建公寓(单人单床)1600元/人.年。
八、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对于家庭贫困学生,学校设有帮困助学委员会,可提供一定帮助,同时设有一定量的供勤工俭学岗位。
九、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9-88513888 88513669(传真)
地址:西安市丈八北路408号
邮编:710077
网址:www.xaiu.com
信箱:zhaosheng@xai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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