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说来,家庭,乃至氏族,因为具有相同的血缘和类同的基因,因此家庭或氏族可以算是个体自身的“复制粘贴”。把它们作为集体看待,对于研究集体来说还不具有集体的完全意义。只有非血缘关系的个体联合才具有完全意义的集体,正如未成年、残疾人那样,他们虽然也是人,但都不是人类完全意义的人。因此,任何政经学针对什么内容来研究集体,怎样给集体定义,是有其自身的约定,岂能用“鸡和蛋”的问题来蒙混。因此,从这个意义来讲,先有个体才有集体,这个秩序和事实是相当清楚的。
现实中有很多依靠暴力强扭的集体,与个体有选择的话就必然会选择脱离,这两个事实并不矛盾,何来的“胡扯”?某乌鸡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群体逃离奔港事件可有这事?这说明什么?这是不是个体遵循自利性的体现?
既然非正义的刀剑形成集体在前,契约建立集体在后,那么契约立国就必然要以正义的刀剑首先消灭非正义的刀剑,才能实现契约立国的基本条件。居鲁士大帝具有“包容和协商原则”,以及那些大大小小,东方西方等协议建国的事实,这只证明人类理性产生更早,此外还能证明什么呢?尼德兰民主革命之所以与上述不同,是因为它是第一个以“资产阶级”的名义登上了政治舞台,所以具有之前那些建国所不具备的历史意义。
“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不管有用劳动或生产活动怎样不同,它们都是人体的机能,而每一种这样的机能不管内容和形式如何,实质上都是人的脑、神经、肌肉、感官等等的耗费。”(《资本论》第一章 商品)
“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是不是生命耗费?人的脑、神经、肌肉、感官等等是不是人构建生命体的材料?这些构建材料的耗费是不是代表生命耗费?你连马氏关于劳动的性质和特点都一概不知,甚至闻所未闻,你能消除什么对马氏的“误解”?我看属于瞎对瞎。
之所以生命耗费在人类的感知中不属于愉快而形成不了人类的情愿选择,更不提什么“第一需要”,是来自于自然规律使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正如疼痛能给人带来愉快吗?人们会把疼痛作为人的“第一需要”吗?这种华丽转身在讲神话故事吧。人们绝不会对锻炼身体感到愉快,那是对锻炼后增强了体质而感到愉快,你显然是张冠李戴了。这也很好的解释了,尽管增强体质有利,可为什么很多人都不愿付出生命耗费去锻炼的原因。
所谓“劳动异化”了,所以人类才不愿劳动。先不论那种所谓的“异化”是什么东西,就劳动是生命耗费来说就足以使人望而退却,退避三舍。就算没“异化”,人规避生命耗费,避免疼痛,符合自然规律的本能会华丽转身的“异化”吗?
和平共处,平等协商能够实现共赢,这类事实在现实中俯拾即是,上述也列举之一,不再重复。
人类社会没有自然规律,不等于不受自然规律约束呀,所以还得遵守自然规律,否则就遭受惩罚,这与“有没有”有什么关系呢?资本主义是人造的,同时也是建立在遵循自然规律基础上得出的理性建造的,任何形象描述均没有这个事实更准确。
决定人的地位是政治地位和权利地位,经济地位属于下位,否则当年孙文为何不去与慈溪比阔,开展劳动竞赛,首先解决经济地位问题?而要去搞那个政治地位权利地位“不如一块烂肉”的辛亥革命?是事实雄辩,还是你的嘴巴雄辩?你怎么没见某某对其领导的“工人阶级首次登上政治舞台”而感到激动不已,而没有对阿庆嫂唱到的“一日三餐九碗饭”感到兴奋?由此可见,有钱无钱各有什么认识不是问题,什么认识能够改变上述事实才是问题。
协议建国之初,都是一个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人们在本着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理性原则,各方利益相互讨价还价,其中呈现既团结又斗争,这都是很正常的现象,也是事实,无须谁来承认否认。因此,问题不在人们在讨价还价过程中有没有斗争,而是你把斗争看成是主要原因,甚至是唯一原因,那就明显偏离客观事实了。但是,观点是各人的,我认为不是,你认为是,这没有什么好讨论的了。
你不怪人民没学会“一人一票”原则,那么是谁对“一人一票”原则在捣乱,不让人们在“一人一票”实践中学习“一人一票”原则呢?其次,从来没有什么“一元一票”原则,那不过是你等炮制出来的东西,否则请你把金钱和选票建立买卖关系的过程给大家展示一下。
在讨论“多数人反对富人移民和投资国外,甚至给哈佛捐款”的立法问题时,首先要建立在该国是不是由选民自由选出的代表在立法,在这个基础上然后再谈立什么法才有意义。为此要问,你谈的是哪一国?有否上述事实?
你不知道的东西太多,主客观原因皆有。中华民国的外患暂且不说,内忧怎么产生的,你忘了那个外国代理在蛊惑民众,占山为王,甚至还搞国中之国的分裂行动,在外患期间与贼勾结,实现相互默契,共同对付民国政府军,等等。你现在在问内忧怎么产生,这不是明知故问吗?至于怎么解决,这个历史话题太大,不是一言两语能说清,此处不表。但是,在那种环境和条件下解决不了与是否尽量解决,解决的途径是否令人满意,均有主客观原因,要根据当时客观事实来定,极力吹捧或刻意贬低,都不是实事求是的行为。
个人权利与国家事务的关系,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的解决,从来都不是并行不悖,相互共进退的,受很多实际条件限制,只能各遵循各的行为规则。所以你问哪国哪国是否实现了这化那化,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能说明什么,能相互证明吗?只有把这些关系混为一谈的人才会提出这类事实而非的问题。
既然你公开撒谎都不怕遭报应,只说明一点,你说的东西还有多少真实性?至于进入民国时候没人认为长安街八达岭等属于自己的,那是自己还没意识到自己是国家主人,因为之前长期的奴役统治使然。今天的股票房子国企等认为是自己的,那不过是统治者的统治术在改变,给你一个名义的财产,只要统治者想要,统治者随时可以无条件收去,就看收走手段实施到到什么程度。你主人都不是,连自身都是家主的财产,你有什么资格跟家主平起平坐的拥有财产?这就是你知其表不知其里的地方。
对你这位睁眼说瞎话的政盲和马盲,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你嘴巴出来的是或不是已无关紧要,事实总是摆在那里,客观存在的,不以任何人的认为而存在或不存在。既然合作协商不符合你的口味,你完全可以迷信拳头。不过有一点你是无法克服的,即大家都迷信拳头可以解决问题,最终的结果是,要么两败俱伤,要么一主一奴,绝不会导致共产,因为既然我拳头大过你,我凭什么要跟你共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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