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其《哥达纲领批判》,恩格斯在其《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发展》文章中,一再强调资本主义所谓“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存在阶级统治的统治阶级,因为其占有生产资料和产品。人们要获得“解放”,还必须再来一次推翻统治阶级的革命,剥夺属于被剥夺者的生产资料。
人们不禁要问,何为“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如果没理解错的话,那就是推翻了君主王朝统治,全社会人与人的关系由原来的主奴关系变成了人与人彼此政治上平等的公民关系。平等的公民关系下,社会各成员谁还是统治者呢?谁统治谁?(房奴卡奴和大银行大资本家是平等的公民吧?他们之间难道没有统治关系?富士康的老板和主管与普通员工之间没有统治关系?喝令中国工人下跪谢罪的韩国女老板和中国工人之间不是统治关系?)这样的社会里,无论官员还是选民无一不是公民,公民之间形成的是委托代理关系,哪里还存在什么“统治者”?(换了一个马甲,把跳楼改叫自由落体,好像就不死人了?从头到尾你说的都是名义上的平等,在金钱统治的时代,平等的公民权利当然是不存在的,存在的是平等的货币权利)没有了统治者,又还何来的统治阶级?(有钱的垄断了资本和劳动机会,从而统治了没钱的无产阶级)且何来的“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那你问问美国黑人他们哪里来的被侮辱被歧视的幻觉呢?)显而易见,马克思为了挖掘“统治者”,把自己的手有意无意的伸到了王朝社会去,全然不顾自己已身在政治上平等的公民社会。(显而易见,不接地气的知识分子把头脑中的平等世界,误以为是真实的)
在政治平等的社会中为挖掘统治者把手伸向王朝社会,此路肯定不通,那么马克思的眼光就很自然的要转向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上了。生产资料的产生和积累怎么进行的,这个历史话题很大,要细说恐怕需要很长篇幅,本人只阐述土地权属关系是怎样的转变就足够了。
君主王朝,君王是最大的奴隶主,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全国土地均为皇家所有(这样的皇帝,从中国到欧洲,甚至蒙古帝国都从来没有存在过。又是只知道名义,不了解实质。根本就没从脑子里过,甚至名义上都从来没这样过。事实上,君主拥有的土地十分有限,绝大多数的土地和自然资源是以传统共同体的形式,被集体占有的。欧洲有公社,东方有族庙公产它们的比例绝对不容小视)。但虽为君王,国土太大,君王统治能力有限,散落在统治地界里就存在大大小小不等的土地实际拥有者(好像那个时候的土地就是现代私有制一样。好像一切当年都产权清晰一样?那时有现代产权观念吗?)。那么王朝国度,除荒地外,现有田地的实际拥有者基本上是皇家、封赏的官宦和众多的普通臣民。国家由君主王朝转变为民主社会后,皇家土地和官宦的土地则被没收充公成为国家公地,由政府通过法律程序转移给国民(是法律程序,类似中国的国企承包、德国的林木盗窃法、通过法律程序转包给资本家,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还有一个更常见的方式,比如英国的以改宗和镇压王党分子的名义掠夺爱尔兰和苏格兰的大片贵族和平民地产),而原普通臣民已实际拥有的田地则维持不变(是不变吗?国企和黑森林难道不是属于全体公民的吗?大量掠夺的公社土地,难道不是属于传统共同体中的每个个人所有的吗?以前大家拥有到公地上打猎、拾柴、牧羊的权利哪里去了?)。这种土地所有权演变的过程在世界各国中会有差异,但过程主体大致如此。土地权属转变如此,工业生产资料权属的转变也是如此。国民通过劳动,在农业生产得到一定的积累便开始转向工业,然后逐渐积累起工业生产资料。(这是被马克思已经批烂批丑的胡说了,有一个正经的历史学家会这么认为吗?资本集中哪里去了?资本集中快还是积累快?按你的描述,最早出现工业革命的就应该是中国或者中亚。你忘了战争捐客、奴隶贸易、对外掠夺、商业资本、海盗抢劫。对比中国你就知道了,虽然没有办法对外掠夺,但大资本是怎么迅速实现原始积累,在90年代后期就蔚为大观成功操纵股市和改革进程的?是农业生产的积累?胡扯,资本的主力是官二代利用双轨制的投机倒把,是公有财产的快速变现,是引人了外国高利贷资本,是少数企业垄断烟草化肥汽车进口等暴利行业,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扶持性信贷。——当年的英美法德意日有一个算一个,有本质不同吗?有哪个国家的资产阶级是从农业中升级而出的?有吗?)
至此,马氏所谓的“原始积累”描述,哪里是在给大家提供历史变迁的脉络和真相,纯粹是抓住历史的枝节,以偏概全,煽起工农对资本家和地主的仇视而已(你说了一百遍,却从来证明不了的狗屁观点。你说吧,哪个历史学家的哪部著作和你意见相同?经济学家的臆想性的狗屁论文可不算,他们有农业剩余实现资本积累和工业化的实证研究吗?有一个国家的历史案例分析吗?)。同时,马氏还通过资本论一书,否定资本家的劳动,用自编自导的自证逻辑炮制所谓的资本家通过“无偿占有剩余价值”方式进行资本积累,从而以资本作为工具对工人进行“统治”,进而跃居“统治地位”,于是就顺理成章的挖掘出他朝思暮想都期盼的所谓“统治阶级”了。(自证逻辑的炮制?好像当年延迟劳动时间的剥削没发生,好像当年的技术进步没增加工人的劳动强度,好像18世纪末到19世纪中叶,社会财富大爆发的年代,欧洲工人没有饥寒交迫,一直在实际工资不断上涨一样。——几千万世界工人都疯了,马克思一个自证逻辑他们就都参加工人运动了。耶稣和佛祖怎么没这么牛呢?太崇拜太变态了)
稍微具有些政治常识的人都知道,君主王朝政治权力(power)来源于暴力,暴力决定一切,包括个人的政治地位,个人的人身和个人的权利(right),而不是倒过来(是来源于暴力,但是有组织的暴力。和资本主义国家一样,来源与意识形态加暴力。在中国古代,君主的权威来源于一个真实的现实:天有二日,必然天下大乱。而另一个血淋淋的现实是“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改变这个现实要到生产力发展了,人民也学会政党政治为止。资本家的统治也来源与一个真实:无产阶级还没有实现组织,他们还不懂得如何有序的组织社会生产和实现政治生活的自治。还来源于一个血淋淋的现实,无数表面上受过高等教育的砖家叫兽还在萌萌的理直气壮的问:没有资本家,如何组织生产?这和当年满脸坚贞叫嚷“天下岂可一日无主”的封建士大夫多么神似呀。后者以为是君王在恩养百姓,前者以为是资本家在创造和生产,他们都以为老百姓是包袱、累赘和被牧养的绵羊)。民主社会个人的政治地位决定社会的政治权力,政治权力来源于政治地位平等的国民授予(如果只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授予,请问为什么直到上世纪60年代美国才实现了普选?欧洲也没早几年。妇女要到一战后才开始逐步有选举权。)政治权力只存在于行使政治权力的政府与国民之间的关系中,而禁止把权力涉足于国民之间的关系和事务中,也禁止把权力下放至任何一个国民个人手中。因此,国民手中拥有的只能是权利,而非权力。(这个划分的最伟大的标准应该是法国的《拿破仑民法典》了,可惜法兰西共和国的全称可是第五共和国,而法治反复败坏,政府和国会的权力始终纠缠不清一直是法国的特性。还是英国好,没有成文法,所以公私域划分的纠结和斗争都可以被很好的隐藏。可惜,只能蒙蔽一下历史弱智和故意装成的历史弱智。英国关于《济贫法》的反复纠结的国会辩论资料还都留着,政府有无涉足国民之间实在一目了然。关于英国宪章运动的斗争记录就更多了,马克思、普鲁东那么多大家的文章还都留着呢。为什么你们看不见呢?因为阁下这样的白痴有这样一个逻辑:歹徒持刀抢劫,抢劫之前他没犯罪。抢劫之后,钱包就变成歹徒的了,他拿走也没犯罪。而抢劫过程这关键的几十秒我没看到,是马克思无耻的编造,所以没有人犯罪。)
资本家和工人同为劳动者,是两个政治地位权利地位皆平等的公民,劳资合作生产建立起来的关系则是平等的公民关系,其生产活动则为只存在权利与权利之间的民事活动,劳资纠纷也就是与权力毫无关系的民事纠纷。由此也可见,废除王朝统治后历史上所谓的“工人起义”,实际不过是劳资纠纷进一步扩大,政府干预,形成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之间的矛盾,通俗讲则还是“人民内部矛盾”。可是,马氏则杜撰了一个所谓的“统治阶级”,很自然的就颠倒黑白将之转变为“敌我矛盾”,把纠纷视为所谓的“起义”了。这种“起义”的最终消亡,与其说是缺乏马氏理论的鼓动,还不如说“起义者”本来就明确自己的目标,即要求政府更换代理人,而不是转变政权性质,马氏再怎么费心掺和,口干舌燥的鼓动,又怎能奈何?(按你的逻辑,君主和农民的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矛盾了。君主不是人民拥戴的“代天牧民”的“人民的牧者”吗?要知道罗马皇帝是选出来的,威尼斯大公是各大家族共同推选的,而威尼斯真正的公民都分属于这些家族,中国的皇帝也不好说不是人民的授权吧,起码汉朝和明朝的皇帝刚开始就是吊民伐罪从平民中脱颖而出的。这不都是委托代理关系?儒家还说“天之生君其为民也”,“天视自我民视”,天就是人民集体意志的化身。几千年间“起义者”也明确自己的目标,要求更换代理人——皇帝,而不是转变政权性质。很多时候甚至不要求更换皇帝,只要求更换大臣和主要施政方针。那为什么古往今来,起义者都要造反都要诉诸暴力呢?你问问欧洲的工人投票为什么不行,还非要上街游行和罢工,多么暴力,这是犯罪呀!怎么不知道拿起投票的武器呢?印度和泰国的农民游击队就更蠢了,还有美国暴乱的黑人和把民主变成笑话的伊拉克人简直是人类的耻辱呀。到底是你蠢,还是人家蠢?)
作为政治地位权利地位均平等的公民,资本家和工人只是生产中的岗位不同(职责区分),社会中的角色不同(是否拥有生产资料),这些不同明显的是一种劳动生产带来的社会分工自然现象,与人为强制形成的差异毫无共同之处(请问:在这个分工中,资本家负责什么?发明是发明家,管理是职业经理,谈业务有营销专家,生产是工人。难道资本家是雄蜂一样的存在,分工吃喝玩乐和欠债借钱?资本是不劳动的,它只提供信用,而这个信用是应该被公有的。否则,多劳多得永远是空话,腐朽和堕落永远比朴素、勤劳更加高贵)资本家有雇用的自由,工人有接受和不接受雇用的自由,彼此的劳动生产和产品分配完全处于平等的协商地位(在这表面平等的地位下,出现了近代童工、包身工,出现了战前长期的实际工资停滞,出现了90年代到05年以来中国工人实际工资的下降)。协商不下,产生纠纷,也是一种正常现象。凡是有人的地方怎么会没有矛盾呢?所以,矛盾不是问题,矛盾双方是否遵守公平原则,地位是否平等才是问题(名义平等很简单,实际平等当然没有什么现成的原则和法条。当初15元一斤的大蒜和1元一斤的收购价让我、种蒜的农民和炒蒜的家伙三者之间多么平等呀。人家没违法呀?谁规定不能把大蒜买来卖去的?今天炒房更如此了,我和任志强、王思聪之流真平等,都能去问价,没人违反原则呀。炒房犯什么法了?但我也没犯法呀,十年前攒钱买房的梦想怎么就落空了,我怎么就被逼着借钱贷款买高价房当房奴呢?)。假若社会分工的自然现象是一种带来道义问题的“支配”行为,那么马克思及其辩护士该如何去理解和解释,一个处于领导支配地位的国家主席与一个处于被领导支配地位的掏粪工之间还有没有平等可言呢?他们谁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谁又代表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谁对谁要所谓的“解放”?
由此可见,马克思及其辩护士均未能正确区分和认识权力和权利的关系,把两者混为一谈,其所谓公民社会的“统治阶级论”不仅没有符合常理的理据,而且还属于在混淆和无视两种不同社会性质的本质差异,其追求所谓的“解放”也最终沦为与“解手和放屁”同义去了,除了表现自己偏向一方的立场和增添情感的煽动性外,无丝毫的说服力,离科学性则更远。(屁话的总结,只能是加倍无聊的臭屁了,有内容吗?)实践证明,凡是马氏理论染指的地方,那个地方的工人阶级不仅政治上得不到解放,经济状况反而比原来更糟,命运甚至更悲惨。严酷的事实面前,马氏理论最终被工人阶级在实践中抛弃,也就在情理之中,势在必然的了。(是吗?好像古巴人民的人均寿命和受教育程度没有改变,不是世界名列前茅。好像苏联的社会历史没有在十月革命后发生巨大的进步。好像东欧国家福利和社保没有让世界为之羡慕。连朝鲜好像70年代以前比韩国更先进和民主吧?最后的腐败和逆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是马克思导致了腐败和逆转?还是忘记了马克思的结果?看看各国人均寿命的变化,这个做不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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