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代码:12957
二、学院全称: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办学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泥岗西路1068号
六、办学特点:
“国家级”——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应用型”——“软件银领”培养基地;
“创新型”——软件人才汇聚高地;
“学习型”——软件技术教育中心。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深圳市人民政府继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之后举办的第三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3年,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学院成为国家数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005年,学院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被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职业教育基地。由深圳市人民政府规划的一平方公里土地、投资23亿元的新校园建设已经启动。学院正按照“国家级、应用型、创新型、学习型”的办学定位,朝着“办全国名校,育有效人才”的目标迈进。
学院现有6系2部,30个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4211人,非全日制各类成教学生2271人。现有教授、副教授141人,占专任教师的47%,硕士以上研究生教师143人,占专任教师的48%,在编专业教师中具备“双师型”素质的达到80%,三项指标均居全省高校前列。学院有国家精品课程三门,广东省示范性建设专业两个,数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学院有重点建设课程11门,网络课程100门,9部教材被教育部立项为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近年来,学生参加国家、省各类竞赛,获奖近百项,多个项目获得冠军。2006年,我院蔡耀安同学在第二届全国数控技能比赛上,荣获学生组数控铣第一名;我院李燕燕、李志豪、石琳等同学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获得一等奖。
学院注重科研强校。2005年,学院获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10项;2006年,学院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20项,市科技局科研立项7项,获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学院连续4届参加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20个项目参展,一批项目实现实质成交,学院科研实力在全国同类院校中比较领先。
学院坚持产学结合。学院与联想集团、高阳科技、金碟软件、工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中国移动、深圳地铁等30多家企业签约共建实验室,合作建立研发、实训基地,并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使学生一入学就有了就业方向。2005年、2006年两届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2006年在全省就业工作会上,学院被省教育厅指定介绍经验,反映良好。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与英国桑德兰大学、伦敦城市大学、兰开夏大学、香港公开大学、加拿大国际教育中心等联合培养国内外急需的软件开发、应用及管理人才,实行“3+1”、“2+1”等多种形式联合办学,把学历教育和国际认证教育相结合,学生毕业后,不仅具有国家学历文凭,还可以拥有国外大学的相关学历甚至多个国际权威的专业资格或等级认证证书。
学院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风学风校风良好。学院先后获得“深圳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深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深圳市先进职工之家”,学院业余管乐团2005年10月代表广东省高职院校晋京参赛,获全国非职业管乐团银奖。
七、录取规则:
1.学院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院的招生对象为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不含蓝印户口),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按国家有关标准体检合格)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部分专业面向广东省户籍,招收普高类毕业生。
3.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录取照顾的政策。
八、收费标准:按省、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具体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其他专业6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普通800元/年,公寓1200元/年。
九、奖学助学办法: ①学院对以第一志愿考入的新生实行相应比例的一次性优秀新生奖学金。其中,深圳市内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普高、职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设立如下奖项:特等奖10人,奖学金5000元/人;一等奖20人,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50人,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80人,奖学金1000元/人;深圳市外广东省内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普高类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奖励前5名,奖学金3000元/人。②学院每学期对学习成绩优秀和表现优秀的学生实行学期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 学期、二等奖1200元/ 学期、三等奖600元/ 学期;素质奖学金:一等奖800元/ 学期、二等奖400元/ 学期、三等奖200元/ 学期③为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关心特困生,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学院已制定《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办法(试行)》、《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勤工助学、贷学金。
联系电话:0755—25859298、25859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