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阜阳师范学院是安徽省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公办,本科。合格毕业生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校名为阜阳师范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校有两个校区,东区校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西区校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阜阳师范学院西校区。
招生条件:
按照国家教育部教学"关于做好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及教育部关于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皖招委、各招生省份相关文件要求及《阜阳师范学院2006年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根据省招办投档考生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按志愿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录取专业第一志愿考生时,原则上预留一定的计划给非第一志愿的高分考生。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规定加分提档,实际考分作为录取专业的衡量标准之一。
5、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报考英语专业须口试成绩符合要求。英语等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时,按进档考生高考英语等相关课程成绩制定相应的分数线作为专业录取的参考标准。
7、英语、音乐及音乐表演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8、往届生的录 取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9、除体育教育、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时按一定男女比例外,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10、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 取 办法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
收费标准:
2006年招收新生的收费标准仍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招生咨询方式:
1、通讯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2、邮政编码:236041
3、联系电话:0558-2596225、2596152
4、电子邮件:zsb2@fync.edu.cn
5、网 址:http://www.fync.edu.cn/zsb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