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洋 魏江 罗来军
期刊:《管理世界》2015年第1期
来源:公众号“投资研究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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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摘要:
本文采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2003-2007年)的面板数据,将从资源获取和信号传递的角度来剖析不同所有制企业如何利用政府补贴进行创新,以及要素市场扭曲对政府补贴有效性的调节效应,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了要素市场扭曲与所有制的联合调节效应。结果发现:相比国有企业,政府补贴对民营企业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更大;要素市场扭曲程度低的地区,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更大;所有制对政府补贴和企业创新绩效的调节作用还依赖于要素市场的扭曲程度。
问题导入:
政府补贴作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在我国被长期执行且取得了显著成效,每年对于科技企业的政府补贴,可达上万亿。这也引起了理论界和政策界的反思。一种观点认为,从公共产品的溢出效应角度出发,政府的补贴能够解决因为研发创新活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知识泄露以及非完全专有性带来的市场失灵问题;另一种观点认为,政府补贴有可能挤出企业自身研发投入进而一定程度阻碍企业的创新行为。
这一悖论在转型经济背景下显得更为突出:一方面,所有制作为制度安排的潜在表征,不同类型的企业在资源获取和管理能力上都有很大的差异,进而在利用政府补贴进行创新的机制上也有不同;另一方面,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的市场化进程不同步带来的要素市场扭曲问题,显著影响政府补贴对不同类型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那么,在转型经济背景下,到底何种类型的所有制企业更倾向于利用政府补贴进行创新呢?要素市场扭曲又如何影响这些关系呢?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来看看这篇发表在《管理世界》上的文章。
研究设计:
一、实证假设
(一)不同所有制企业利用政府补贴进行创新活动的差异
首先,从资源基础观出发,政府补贴可以通过直接的创新资源补充机制影响企业创新行为;其次,从信号理论出发,政府通过补贴作为一种利好投资的信号传递给私人投资者,帮助企业贴上被政府认可的标签,进而帮助企业获取所需创新资源提升创新绩效。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自身资源禀赋和制度逻辑两个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导致各自在利用政府补贴进行创新的资源获取和信号传递两个具体机制方面存在明显不同。
(1)资源禀赋:对企业而言,通过政府补贴获取资源进而提升创新绩效是其利用政府补贴进行创新的主要途径,然而这一途径对国有企业不是那么重要。相比之下,政府补贴对于民营企业而言特别重要,一方面,民营企业的发展和创新首先面临着较大的资源、资金等方面的约束,常年以来都受到资源匮乏和融资难问题的困扰,尤其是中小企业。那么此时外部融资以及外部机会就更能促进民营企业进行创新。另一方面,相比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组织和管理能力上较有优势,而这些优势使得民营企业能更有效地将已有的创新资源转化为创新产出。
(2)制度逻辑:对国有企业而言,由于本身主导制度逻辑为政府主导逻辑,通过把政府补贴当做一种信号,进而提升创新绩效这一过程机制显得不是那么重要。对民营企业而言,由于其主导制度逻辑为市场主导逻辑,通过把政府补贴当做一种信号,进而提升创新绩效这一过程机制可能比资源获取机制更为重要。一方面,对于民营企业自身而言,获得政府补贴往往扮演了政府传递给企业乃至其所处行业认可的信号,基于这一信号可以帮助民营企业获取更多的外部投资者提供的创新资源,进而提升创新绩效。另一方面,在转型经济背景下,由于制度缺失的存在,经济逻辑主导的民营企业需要获取更多的非正式地与政府建立连带,获取政府补贴是其顺应政策导向,获取合法性的重要渠道,可以帮助他们转变自己的战略,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创新活动中去,因而补贴所带来的信号作用被进一步放大,最终带来企业创新绩效的增长。综上所述,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相比国有企业,政府补贴对民营企业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更大。
(二)要素市场扭曲下企业利用政府补贴进行创新活动的差异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市场化进程已经取得了公认的成功,但是由于各地区资源禀赋、地方政策的不同,市场化程度存在着明显的地域差异,这就为我们分析在市场化进程的不同阶段,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激励作用的差异提供了可能。
首先,要素市场扭曲会减弱利用政府补贴进行资源获取提升创新绩效这一机制。一方面,要素市场扭曲程度高的地方,要素市场的改革和产品市场的改革面临的“不对称”现象严重,政府对要素的定价权和分配权的控制权大,这就使得企业从政府补贴中获取创新资源的交易成本远高于从产品市场中获取创新资源的交易成本,进而削弱利用政府补贴进行资源获取提升创新绩效这一机制。另一方面,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之间的差异越大,寻租活动产生的超额收益对企业的吸引力越大,那么企业获得的政府补贴中会有很多转移到寻租活动中去,进而挤出本来应该进行的流程创新和产品创新。其次,要素市场扭曲程度高带来寻租空间的存在也会导致政府补贴的信号传递作用被削弱。这是因为在要素市场扭曲的情境下,企业所受到政府主导逻辑和市场主导逻辑之间冲突的影响更加强烈,政府补贴所释放出的对特定企业和特定行业支持的信号比起在要素市场扭曲程度低的情境下更弱,甚至可能是虚假的信号。
综合以上两点,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2:随着要素市场扭曲程度的提高,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会被削弱。
(三)要素市场扭曲和所有制的联合作用
为了更好地考察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从政府补贴中获取创新收益的差异,本文进一步考察了在要素市场扭曲程度不同的情况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对政府补贴的不同反应。
首先,要素市场扭曲会减弱民营企业利用政府补贴进行资源获取进而提升创新绩效方面的优势。在要素市场扭曲程度高的时候,存在着大量的“寻租”空间。一方面,尽管地方政府还是会有“父爱主义”来保护和偏向国有企业,但是寻租活动的存在,使得民营企业也有可能通过“公关”行为来获取优惠的资源和保护,这就导致国有企业的资源禀赋上的相对优势就有所减少;另一方面,寻租活动的存在,占用了企业的人力、物力,使得民营企业原有的管理能力优势也被削弱,大量的精力被投资到寻租活动,企业拿到补贴之后也无法将其充分地投入到本该投入的创新活动中去,那么民营企业原有的组织和管理能力的优势也不复存在。
其次,要素市场扭曲所带来的信号扭曲也导致补贴所具有的信号传递作用在民营企业也濒临“失灵”。民营企业在寻租活动带来的高回报率的诱惑下,为了抓住机会获取资源、缩小与国有企业在资源获取上的差距,会转变策略,致力于政府官员的公关活动,从而获取政府补贴,在这样的情境下获取的补贴就不再具有其原有的促进企业积极投入创新的信号激励作用。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在要素市场扭曲程度高的时候,民营企业相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对政府补贴的正向反馈也大大减少。即要素市场扭曲程度低的时候,政府补贴对民营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更大;要素市场扭曲程度高的时候,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对政府补贴激励的反应的差异缩小。那么,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3:所有制对政府补贴和企业创新绩效的调节作用还依赖于要素市场扭曲程度。
二、模型
为了检验政府补贴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创新活动激励作用的差异,以及企业所处的要素市场扭曲程度对这种促进作用产生的影响,本文用以下简要模型来进行数据回归。
其中,因变量企业创新绩效(InnoPerfijt):本文选取了新产品产值占总产值的比例来代理测量企业创新绩效,这一指标反映创新成果产业化之后的绩效,是应用化的绩效(陈劲、陈钰芬,2006),因此相对全面地同时反应过程创新和产品创新,更加适合本文研究问题。
政府补贴(Subsidyijt):本文采用政府的直接补贴作为政府补贴的测量,并进行了对数化的处理。
要素市场扭曲程度(Distortionijk):本文用Distortion=(各省份地区产品市场市场化进程程度指数-要素市场市场化进程程度指数)/产品市场市场化进程程度指数来作为测度地区要素市场扭曲程度的指标(张杰等,2011)。
另外,为了剔除其他因素对本文的回归模型和数据分析的影响,本文还控制了以下变量。:企业规模(Sizeijk)、企业年龄(Ageijk)、研发强度(RIijk)、资本密集度(CIijk)、冗余资源(SRijk)、人力资本(RCijk)、出口(EXijk)
此外,为了控制这种时间效应和不同行业创新能力存在差异这两种影响,模型采取了对年份和行业的固定效应。
三、实证回归结果
回归结果显示: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绩效存在显著的正向激励;所有制和政府补贴以及要素市场扭曲程度和政府补贴的交互项是显著为负的,这就意味着所有制和要素市场扭曲程度对政府补贴和企业创新绩效关系都存在着显著的负向调节。因此假设1和假设2得到支持。
政府补贴、所有制形式以及要素市场扭曲这3个变量之间的交互项是正的且显著的。为了更加直观地展示这种联合调节效应,本文将结果绘制了交互效应示意图,从图中我们可以发现,要素市场扭曲程度低的时候的民营企业,政府补贴和创新绩效之间的正向关系较为明显。而相比之下,在其他情况下,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绩效的激励作用几乎没有,甚至为负。具体来说,要素市场扭曲程度低的时候,政府补贴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差异很大,对民营企业而言,正向的激励作用很明显,而对国有企业而言则呈现出了一种负向的影响;而在要素市场扭曲程度高的时候,政府补贴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的差异就缩小了,无论对国企还是民企,这种激励作用都消失了。因此,假设3也得到了支持。
四、数据情况
本文的数据主要来自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和樊纲等(2011)的《中国市场化进程指数报告》。首先,关于企业层面的数据来自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由于2002 年中国颁布了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并于2003年正式实施,为了使行业口径前后一致,本文只选取了该数据库2003年开始的数据;同时,2008年和2009年的数据库中有部分变量未进行统计,因此本文选取了该数据库中2003~2007年的数据作为样本。其次,本文模型中关于要素市场扭曲的数据来自于樊纲等(2011)的《中国市场化进程指数报告》中最新的、重新经过同基调整的各项指数。最后本文遵循以下逻辑对数据进行了检查和删误处理:出现下面逻辑关系作为错误记录并删除:(1)企业总产值为负;(2)企业的各项投入为负,包括职工人数、中间投入、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净值;(3)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小于固定资产净值;(4)工业增加值或中间投入大于总产出;(5)新产品产值为负。通过删除错误值,本文的样本最终包含了207944 个观测值,共50137 个企业(非平衡面板),样本企业共涵盖了38个制造业行业。
五、内生性
为了避免潜在的内生性问题,本文作了以下两个努力。
首先,为了剔除可能存在的反向因果,本文参照Belderbos 等(2014)以及Zhang 等(2011)的做法,用T 期的按行业计算的政府补贴数对T-1 期的企业创新绩效的行业均值做回归;同时还对按行业计算的政府补贴数的变化(T 期按行业计算的政府补贴数减去T-1期按行业计算的政府补贴数)对T-1期的企业创新绩效的行业均值做回归。结果显示这两个回归的系数都是不显著的。因而,可以认为在本文的数据中,这种潜在的反向因果关系带来的内生性担忧并不存在。
其次,为了获取更加稳健的估计量,本文又进一步引入工具变量(IV)。文章第一个选取的IV是按行业统计的政府补贴均值,这在政府补贴相关研究中较为通用;第二个IV则是参考Lewbel(1997)的思想和方法,构建(企业创新绩效-企业创新绩效均值)×(政府补贴-政府补贴均值)作为政府补贴的工具变量,该方法的特点就在于不需要借助外部变量就可以构建一个有效的工具变量。采用多重工具变量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进行估计,对比之前的估计结果,所关注的关键变量的系数和显著性水平都保持一致,这也进一步验证了之前结果的稳健性。
主要结论
本文将资源观整合到经济学的研究框架中,结合信号理论,从资源获取和信号传递两个角度来剖析不同所有制企业由于资源禀赋和制度逻辑的差异,各自如何利用政府补贴进行创新,并进一步分析要素市场扭曲对政府补贴有效性的调节效应以及它们的联合调节效应,得出:
第一,相比国有企业,政府补贴对民营企业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更大;
第二,要素市场扭曲程度低的地区,补贴对企业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更大;
第三,所有制对政府补贴和企业创新绩效的调节作用还依赖于要素市场扭曲程度,要素市场扭曲程度低的时候,政府补贴对民营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更大,而相反要素市场扭曲程度高的时候,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对政府补贴激励的反应的差异缩小。
主要贡献
首先,本文的研究在基于已有的关于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活动的正效应的基础上,将研究情境设在处于经济转型过程中,不仅考虑了政府补贴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的差异,还将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呈现出来的要素市场改革进程与产品市场改革进程严重“不对称”的现象考虑进来,考察了要素市场扭曲程度对政府补贴和企业创新关系的调节作用。
其次,尽管已有少量的国内研究考察了所有制的调节作用(刘虹等,2012),但是他们在考察所有制调节的时候都仅仅考察了单独的所有制因素对政府补贴效应的调节,而本文除了考察了所有制形式和要素市场扭曲程度这两个因素的单独的调节作用,还考察了区域层面的制度因素(要素市场扭曲)和组织层面的制度因素(所有制)如何共同作用于政府补贴和企业创新绩效的关系,进一步揭示了所有制调节效应的复杂性,这也大大丰富了现有的关于政府补贴效应的研究。
最后,已有的关于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的研究很多使用地区层面或是行业层面数据(如Hu,2001;李永等,2014),这就导致研究的主体可能除了个体企业外还包括了其他的组织机构。而本文选择从企业层面来考察,剔除了上述潜在的干扰效应,更有力、更真实地反映了政府补贴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前沿跟踪
长期以来,由于知识溢出等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企业在创新活动中的支出通常是低于社会最优水平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国政府往往通过运用诸如R&D资助、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政策工具来予以干预。这些政策干预的主要目的在于:一是降低有效的研发成本;二是促使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三是提升创新活动的效率。现在的许多文献,从分规模、分行业等视角来探讨和验证转型背景下中国的政府R&D资助、企业R&D投入和创新效率之间的关系。
单就企业规模而言:郭迎锋等(2016)[1]利用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省际面板数据发现,政府对企业的R&D资助会对企业自身R&D投入形成杠杆效应,且该效应随着工业化进程而不断增强。胡军燕和袁川泰(2016)[2]运用1995—2014年大型工业企业与政府投入相关数据,分析政府R&D投入对企业基础研究的影响,结果显示:企业自身基础研究投入少且占比呈现下降趋势;政府R&D投入短期对基础研究投入有替代作用,但长期有显著促进作用。丁凯(2016)[3]采用2000-2008年我国17个三位码高技术产业的分行业数据对国有产权比重和企业平均规模大小两个因素在这个影响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显示企业平均规模则与政府R&D补贴的影响效果呈正向关系。
就分行业而言:晏发发等(2016)[4]以2011-2015年我国深交所和上交所农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利用多元回归对我国农业上市公司的技术创新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政府R&D资助与企业自主创新呈正相关关系;企业R&D人员比例与企业技术创新呈正相关关系。张鸿武和钟春平(2016)[5]选取工业行业层面的数据,对知识产权保护、R&D补贴在推动中国工业行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进行了面板分析,结果表明:由于立法的铺垫和执法的缓慢提升,使得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得到提高,这种制度安排对技术创新产生了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相反,R&D补贴对技术创新的效应并不明显,这意味着政府的短期资金投入和激励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方文雷和何赛(2016)[6]以上市高新技术企业为研究样本,通过构建门槛面板模型,实证检验了政府财政补贴水平下企业自主R&D投入对R&D产出的影响。实证分析的结果表明:不同政府补贴水平下,企业R&D投入与R&D产出呈现出非线性关系,即企业自主研发投入对其研发产出的影响存在政府补贴水平的门槛效应。
参考文献
[1]郭迎锋,顾炜宇,乌天玥,王立勇. 政府资助对企业R&D投入的影响——来自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的证据[J]. 中国软科学,2016,(03):162-174.
[2]胡军燕,袁川泰. 政府R&D投入对企业基础研究的影响——基于大型工业企业数据的实证研究[J]. 科技管理研究,2016,(20):27-31.
[3]丁凯. 所有权与企业规模差异下政府R&D补贴效应研究[J]. 特区经济,2016,(01):45-46
[4]晏发发,陈驹嵘,张浩军,武赛,肖杰强. 政府R&D资助、R&D人员比例、R&D投入与自主创新——基于农业上市公司2011-2015年数据的实证研究[J]. 现代经济信息,2016,(14):24-25+164.
[5]张鸿武,钟春平. 知识产权保护还是R&D补贴?——提升中国工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公共政策选择[J]. 东南学术,2016,(02):55-67+248.
[6]方文雷,何赛. 政府补贴与企业R&D投入、产出的门槛效应——基于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实证分析[J]. 金融纵横,2016,(01):6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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