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734061388
1474 9

强烈反对经济学的民科歧视,经济学的专业学者是否愿与我进行经济学辩论。 [推广有奖]

  • 0关注
  • 27粉丝

学科带头人

58%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4207 个
通用积分
22.0100
学术水平
528 点
热心指数
523 点
信用等级
301 点
经验
47936 点
帖子
2714
精华
0
在线时间
1386 小时
注册时间
2010-7-24
最后登录
2024-3-2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强烈反对经济学的民科歧视,经济学的专业学者是否愿与我进行经济学辩论。
                               王金贵
      最近,有些人,以专业学者自居,在这个网站发表了歧视民科的帖子,尤其是那个包不同。
     我承认,民科人士的确是缺乏专业学者那样的专业培训,这在作为成熟的自然科学中,民科的确是与专业学者相差太大。但是,经济学就不同了,经济学还不是成熟的科学。
     我也是民科,没有受到过专业培训,还是自学了一点经济学的,但更多的是研究(说研究,可能是自夸了,作为民科能有资格搞研究吗?)
     这么多年下来,深感马克思对经济学的研究之深、之博大,认为马克思的经济学是迄今为止最为科学的经济学。现代经济学还只是在经验层次上研究经济学,对经济学的研究狭隘、贫乏、肤浅,是低级庸俗的,甚至是产生出一些荒唐之论。
      经济学的专业学者们,你们的专业水平的确是高,我承认,但不知道你们是否愿意与我这个民科就现代经济学进行辩论否?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经济学 现代经济学 现代经济 专业培训 自然科学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收起 理由
bjy1285582 + 100 精彩帖子

总评分: 经验 + 100   查看全部评分

沙发
ixejn 发表于 2017-5-2 14:49:0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哗众取宠,贻笑大方,没有具体问题,就瞎嚷嚷。噢,我不愿意。

使用道具

藤椅
xinchuzu 发表于 2017-5-2 14:49:1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使用道具

板凳
734061388 发表于 2017-5-2 15:03:2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ixejn 发表于 2017-5-2 14:49
哗众取宠,贻笑大方,没有具体问题,就瞎嚷嚷。噢,我不愿意。
别瞎嚷嚷呀!我们进行经济学辩论可否?
你一个专业学者,还不敢与我这个民科进行辩论吗?

使用道具

报纸
qi509 发表于 2017-5-2 20:50:1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  这么多年下来,深感马克思对经济学的研究之深、之博大,认为马克思的经济学是迄今为止最为科学的经济学。”————你这是与专科训练一脉相承。

使用道具

地板
zhuxiang 发表于 2017-5-3 09:12:4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734061388 发表于 2017-5-2 15:03
别瞎嚷嚷呀!我们进行经济学辩论可否?
你一个专业学者,还不敢与我这个民科进行辩论吗?
    你的说法很不专业!民科和专业学者是不能对立的!很简单:民只和官相对立,而不能和专相对立。

   你一个民科怎么能够跟官科平等对话呢?你还想和官科辩论,这不是痴心妄想吗!

    老话说得好:民不跟官斗。你一个民科想和官科辩论,这不是找死吗?

使用道具

7
hhj 发表于 2017-5-3 10:01:5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马克思就是个民科。孔子也是个民科。
已有 1 人评分论坛币 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收起 理由
leijy + 5 + 5 + 5 精彩帖子

总评分: 论坛币 + 5  学术水平 + 5  热心指数 + 5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8
hhj 发表于 2017-5-3 10:02:2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所谓民科,就是民间的科技人员,其与官方相对应

使用道具

9
hhj 发表于 2017-5-3 10:04:5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zhuxiang 发表于 2017-5-3 09:12
你的说法很不专业!民科和专业学者是不能对立的!很简单:民只和官相对立,而不能和专相对立。

   ...
民科并不等于不专业,同样,官科也并不等于专业

使用道具

10
leijy 发表于 2017-5-3 10:25:3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26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