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从信用证的概念来看,受益人在提交了合格单据后,议付行(通常是通知行)便先行垫款给受益方;然后付款行(通常是开证行)再由议付行交单,把款项给议付行;
可是,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是远期付款信用证或者延期付款信用证,究竟是指议付行对受益人延期付款,还是付款行对议付行延期付款,或者开证申请人对付款行延期付款……也许三个环节都延期??请给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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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ruu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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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关于信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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