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版主不要删帖,这个版块人气较旺,希望大家帮帮忙。
请熟悉国贸实务的大侠指点一下:
信用证业务中,付款行与议付行的区别?
书上说,议付行如审单不严,开证行发现不符点拒付,议付行可以向受益人索偿。而付款行不能向受益人索偿,只能向开证行索偿,那付款行需要审单吗?如果审单不严,而开证行发现不符点拒付怎么处理?如果不审单怎么付款?
谢谢。
|
楼主: lgz48325
|
1699
0
[其他] 请问:信用证业务中付款行的审单责任 |
加好友,备注ddjd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