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思 发表于 2012-3-21 12:11 
谈谈你下面的说法:
“真正的问题不是方法的问题,而是选用方法的问题。用辩证法将生产一分为二,与将 ...
哲思:
如果以你说的这个人和衣服的例子来谈,那么,我们显然就应该以穿衣过程来进行类比。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就应该有两个必须的要素------人和衣服对吧,难道因为穿衣的过程有两个要素组成,我们就不能说人穿衣,而只能说人和衣服一起穿吗?这种话谁听得懂?你说只有在生产中才是劳动,我也没有否认这一点。问题在于谁在劳动?难道因为生产过程中存在着人和物两种要素,我们就不能说人在劳动,而只能说人和物在共同劳动?你说离开了生产资料,人仍然是人但不是劳动者,这点没错!但是,离开了人的生产资料不同样不是生产资料而是单纯的自然物吗?可见,劳动和生产资料是同一过程所产生出来的两种不同的规定,一个是人的体力和脑力的耗费即劳动,一个是自然物损耗变成为生产资料。从同一过程中产生出来的差别,显然不能因为它们产生于同一个过程,就抹杀这种差别。而这个同一过程为什么可以称之为劳动过程?因为这个过程是为人生产使用价值的过程,是人按照自己的目的和计划作用于自然物并使自然物转变为人所需要的经济物的过程。因此,在经济学中,这种经济过程就可以认为是人的劳动过程。正像在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过程中,我们把为资本积累而进行的生产规定为资本主义生产一样。
人和物的相互作用形成使用价值,就使用价值而言,它体现的是人和自然的物质变换关系,因此,在使用价值中必然包含物的因素。但是,价值却不一样,价值体现的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关系的性质不一样了,构成关系的本质规定也就不一样了。就像男人只有在与女人的性别关系中才是男人,所以,在这种关系中,男人就是他的本质规定。如果转换一种关系,比如考察他的血缘关系,比如他是父亲,那么,在这种关系中,父亲就是他的本质规定了。虽然这两种属性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但是,由于考察的关系不一样了,他就在不同的关系呈现出不同的本质规定。
曹国奇:在马克思理论中劳动仅仅只人在生产过程中活动,是不是?这样劳动只有在生产这种前提下才成立,否则一定不是劳动。既然是这样,则生产是劳动与其它东西运动的合成——翻译成我们一直在表述的话,就是仅仅只有人(裸人)什么东西都创造不出来。马克思在进行相关描述是其实还是比较谨慎的,往往用“XX过程”来描述,可是阁下不是这样了。看看你的发言:“我一再强调
生产的过程包含有人和物两个因素,但是,不能因此就认为物也在
劳动。在同一过程中人的活动和物的活动是有本质差别的”,其中,一、你将生产偷换成劳动。我及其他一些网友的劳动基本上是广义的,与马克思仅仅指裸人的活动不一样,这样我们将生产与劳动互换往往可行,但是在马克思语境中则是偷换概念。二、“人的活动与物的活动是有本质差别”究竟在问什么?我啥时候过说人的活动与物的活动是同一种活动?我只是说人与物共同怎么怎么着,是不是?
被我批评的你的原文是:
按照你的逻辑,我要吃饭,要完成现实的吃饭过程需要筷子,所以,我就不能说我吃饭,而应该说我和筷子共同吃饭。我要拉屎,为了文明,完成拉屎的过程就必须到厕所,所以,我不能说我在厕所拉屎,而只能说我和厕所共同在拉屎。你要是愿意这样想问题,我也没办法,也救不了你。。。。,如果讲吃饭的过程,那还就是你和筷子共同完成?但是如果是吃饭,则“吃饭”仅仅是以人为主体定义的一个名词,“吃饭”自然与筷子无关了。吃饭、拉屎、走路等行为本身都具有一个特性,即除了不可回避的环境外,都可以不再需要任何外在的物,仅仅裸人就能完成。所以此时便有XX过程与XX的纠结,如果不是这样的事情就没有这种纠结,比如驾驶、上网。不信就用“驾驶和上网”置换你上面这段话中的“劳动”看看——你不能用上面这段话的同义语说“你驾驶不需要车”。但是创造商品的那种事件就不是仅仅裸人可以完成的事情,你与马克思却还在纠结这种问题,不过是利用一词语同时具有名词与动词两特性制造混乱而已。
至于价值,它究竟是什么和什么关系,马克思啥都说了,你说价值仅仅是人与人的关系,这仅仅各取所需而已。我说价值是商品的属性难道就不是马克思的东西吗?你用这句话来批评啥啊?价值在马克思理论中是千面观音,当你用价值这种定义批评价值另一个定义时,就是打马克思的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