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江苏省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位于上方山石湖风景区的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院占地面积923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5000万元,图书馆藏书纸质51.3万册,电子74.15万册,现有师生员工万余人,拥有一支以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为主体,结构合理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学院现设有机电系、贸经系、轻纺系、工商系、艺术系、旅游系、信息系、中外学院和公共基础部,及数字化校园管理中心等教学辅助机构;初步形成了以管、工类专业为重点,以经贸服艺为品牌,文、理、工、经、管、艺为主体的多科性专业体系。学院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现拥有5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0门省级精品课程,8部省级精品教材(含4部立项),1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位省级教学名师,1位省 “333工程”首批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2位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10位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学院秉承“育厚德之人,炼强技之才” 的校训,确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工商融和为特色,以能力培养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和“根据市场设专业,根据需要定课程,根据岗位练技能”的人才培养思路,弘扬“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校风,形成“学高业精、身正善导”的教风和“崇德励志、勤学致用”的学风,坚持走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和“工学结合、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学院社会信誉良好,新生入学率高,毕业生以上岗适应快、技术能力强而深受用人单位的亲睐。学院办学特色鲜明、就业渠道通畅,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经省教育厅核实为99%以上,2004-2007年学院连续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并被劳动部授予 “江苏省就业实训中心”基地。学院在2007年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学院鼓励并帮助学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高考、专升本、专转本、专接本等形式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具有开拓进取意识的学院领导班子将带领全院师生与时俱进、紧抓机遇、锐意改革,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省内有优势、全国有地位、海外有影响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二、专业招生计划
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详见《江苏招生考试》计划专刊。
三、学院性质
学院代码:普通类(专一)、艺术类、普通类(专二中外合作办学): 1287,
普通类(专一海外本科直通车):1749 。
学院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性质:江苏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高等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教育部承认的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办专科学历证书
四、录取规则
1、外语专业对招生语种要求:英语;非外语专业对招生语种的要求:英语。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报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乙肝表面抗原必须为阴性。
3、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调阅考生档案。
4、学院2009年普通类招生专业对选测科目要求:历史或物理作为选测科目均可的兼招专业类;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5、学院2009年普通类(专一)招生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CC,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普通类(专一海外本科直通车)、普通类(专二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对文艺、体育有特长或其他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选测科目等级可放宽要求。
6、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录取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再采用“分数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录取考生及专业。
7、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要求: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要求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要求D级(包含D级)以上。对后三项达到A级且前三项均为合格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艺术类招生专业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9、执行江苏省照顾加分政策,对照顾加分投档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江苏省核定的公办院校收费标准。
学 费:普通类(专一)专业4100元/年;普通类(专一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834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普通类(专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50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年。代办费:按实收取代办。
六、奖励与助学
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等奖项,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为特困生进行生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社会资助,帮助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七、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12-62910110 62910109 62910108
2、学院地址: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 邮政编码:215009
3、电子邮件:xsc@szjm.edu.cn
4、学院网址:www.szjm.edu.cn
5、咨询 QQ:250560098 1007092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