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强调打造“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提供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建设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的新型城镇。尽管各地在城镇建设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此前的城镇建设试点多半还是先从房地产开发开始,遇上宏观调控,再加上前期没有对市场进行科学细分,产生的问题和后遗症比较多。国开联研究显示,特色小镇发展有4个关键要素:
1、确保规划的科学性
特色小镇要做好,要规划先行。特色小镇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程,需要系统性的规划和科学指导,既要有大的区域规划也要有具体的项目规划。规划应依据该区位特点以及产业特色进行,注重规划的综合性、科学性、长远性。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和发扬当地的生活传统,建设不同特点和培育有个性的城镇。
2、提升产业融合度
对产业、旅游、文化、社区功能融合考虑不到位使得特色小镇的功能都比较单一。产业项目的选择是头等大事,在选取产业时要注重其之间的粘合度。一是将产业与旅游功能融合,开发丰富多彩的旅游项目和产品,提高对游客的吸引力;二是将产业与文化功能融合,依托小镇自身的历史文化与内涵,与本地根植性产业紧密结合;三是将产业与社区功能融合,重视配套设施的建设,例如教育,通过配套中小学,把教育质量提升。
3、促进创新集聚转化
当前,部分小镇没有未来前瞻产业的科技含量和高成长性,还不能占据产业制高点,行业影响力远远不够,商业模式和业态创新有待深化。小镇可通过提供工作和社交空间,搭建创新资源共享平台,形成集创新创业、人才会聚、公共服务、创意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社区,吸引人员入驻特色小镇创新创业,充分发挥和利用已有的资源和管理经验为特色小镇创新创业提供支撑和服务。为特色小镇开放共享创新资源,积极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加强与特色小镇的科技合作,发挥“创新券”作用,支持特色小镇的科技型企业充分利用创新载体的科技资源,降低企业和创业者的研发成本。
4、完善特色小镇管理机制
一些小镇尽管有名义上的市场化主体,但管理运营受政府影响仍然比较大,造成实质上的运营主体缺失。政府应加快完善特色小镇的管理机制,对选定特色镇适当下放权限,给予与小城镇管理职能相匹配的人权、财权、事权。发挥引导作用,搭建平台,出台优惠政策,引入社会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特色镇的投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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