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磨店职教基地淮海大道1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原则上只招收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语种的考生亦能报考,但学校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2.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招生委员会招生政策和规定,各专业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3.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旅游管理专业原则上要求男、女考生身高分别不低于1.70米、1.60米(视生源情况,由学院招生委员会最终确定),并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矫正视力不低于4.8、镜片度数不大于600度;该专业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色盲、色弱、跛脚及有残疾考生。
4.未及事宜按省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