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然生态链 谈制度经济条件下人的生存权
张付林
我想:人首先是生物,应当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研究人的经济行为。
地球通过亿万年的进化演变,由一个荒漠的星球到现在生机昂然,多姿多彩的自然界,维系这一繁荣局面的就是生态平衡,生态平衡指的是生态系统中,通过生物链和其它自然因素来维系的一种平衡状态。生物链指由动物、植物和微观生物相互提供食物而形成的相互依存的链条关系。他形成了大自然中“一物降一物”的现象。人作为生态链上的一环,不论人的智力发达到何等程度,人类对自然的改造,都必须遵循自然规律的约束,而每一次违背自然规律的行为都将遭到自然规律的惩罚。
一、 处在食物链上层的生物对处在食物链下层生物的食用, 是大自然赋予处在上层食物链生物与生俱来的权利。在生态环境中,只要是食草动物,不论是马、羊、牛等等,他们都有以植物为食的平等权利,没有外界力量规定,只许马吃草不许牛吃草或只许白马吃草不许黑马吃草,只要有足够的草,且它们的质量相同,它们之间就会相安无事,各吃各的;只要草不够吃或存在优劣,他们之间就会出现争斗,强健的吃质量好的,弱的吃质量差的;如果草不足以养活所有的食草动物,它们之间的争斗就会加剧,由不同动物间,向不同种群,再向同种群间的个体扩展,最后的结果就是优胜劣汰。在整个生态链中,一阶以另一阶为食,不存在善恶。不让羊吃草,羊就会死亡;不让狼吃羊,狼也不能生存。即使两只狼为一块肉而争斗,你能说谁代表正义呢?这里能分辩的只有强弱。人为地消灭任何一方,都将遭到自然的报复。比如:我国50年代消灭“四害”,认为这样可以减少它们对农作物的危害,然而,让人预想不到的是发生蝗灾,结果对农业造成更大的灾害。自然有自然的法则,那就是公平的竞争。
二、 人作为生物而存在,必须遵循生物链的竞争规则。既是 生产力高度发展的今天,人的所有衣食住行,都是向大自然索取的结果。首先,我们抛开人类的发展,还原到最初人在地球上的第一次出现,单纯从生物链的层面上来讲,每一个人只要他来到这个世界,他就天生享有自然向他提供的生存资料的权利。只要这个世界上有维持他生存的东西,他就有去争抢的理由,并不违背任何道德标准。然而,人之所以没有像动物那样进行你死我活的世世争斗,源于人能够改造自然,通过对自然的改造让大自然提供更多的物质资料来满足自己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正是这一能力使人类摆脱了自然的束缚,在一定条件下实现了人类的发展与繁荣。人类对植物的筛选,出现了农作物;对动物的筛选,出现了家畜、家禽。虽然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越来越明显,但从没能摆脱对自然的依赖。
人类对自然的改造,特别是随着人类社会分工的出现,掩盖了人作为生态链一环的原始特性。如果现在你问一个人他生存依靠的是什么,他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是父母或工作。因为他们早已远离了自然,在他们与自然之间有农业,工业,服务业等等产业,他们可以用货币购买自己生活所需的一切。然而,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并没有消灭人类间最原始的争斗,社会制度由原始、奴隶、封建、资本、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发展就说明了这一点。因为,在一定生产力条件下,一定单位自然资源向人类提供的物质财富是一定的,正是这一原因,使人类由单纯的物质争夺发展到对生产这些物质的自然资源――土地的争夺,甚至更高生产力社会制度的向往。
人类作为智慧生物,与动物最根本的区别就是劳动,人是有意识和道德观念的。人类对自然的劳动改造,第一次使自然打上人类劳动的烙印,使自然提供的使用价值融入人类的劳动,从而,由过去的单纯对自然物资的争夺,发展到对他人劳动成果的争夺。人类有没有无偿获取别人劳动成果的权利呢?人类历史的发展证明,人类最终放弃了原始的争夺,而采取交换劳动产品的方式来满足各自的需求,这是人类的进步。
三、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的物化构成。正如马克思所论述的,商品的价值是凝聚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资本家通过生产资料的拥有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马克思在商品价值的论述中,仅把商品的价值定义为劳动力的价值,而生产资料的价值并没有计算在其中,那么生产资料这部分价值从何而来呢?谁对这部分价值拥有权利呢?这部分价值就是商品的自然的使用价值。商品不论交换与否,它都有使用价值。使用价值与价值是分离的说明,一个物品它首先有使用价值,人类才会向它投入劳动,从而使它具有价值。因此,抛开劳动力创造价值的单一论断,在一件具体的商品使用价值中包含两部分:自然的使用价值和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每个人都有争取前部分使用价值的权利。我们回到物质财富产生的最根本的自然生态中去分析这一问题:人类现在所需的物质产品,不论它以何种面目出现,它都是自然的化身。比如说一片草原,在没有人类劳动投入的情况下,每年可以提供100吨草,养活1000只羊,能满足100个人的生活需要;如果人类投入劳动进行管理,这片草原每年可以提供200吨草,养活2000只羊,能够满足200人的生活需要。那么在这多产的100吨草,1000只羊中就包含了人的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这就好比在一座沙漠中有一棵苹果树,树上有很多苹果,两个饥肠辘轳的跋涉者来到树下,他们都有食用苹果的权利。但是,如果其中一人不会爬树,无法摘取苹果,而另一个人爬上树摘取了苹果,摘下的苹果中就包含了另一人的劳动,如果不会爬树的不想通过极端的方式获取,可以通过自己的其他物品来换取。假如说这个树上就有一个苹果,被先爬上树的人摘取,两个人发生争抢,后来者有没有争抢的理由呢?我说有,因为在这个苹果的价值中包含两部分,对于第一部分摘取者没有独享的权利,需要争抢才显公平,而对于第二部分,摘取者虽然付出了劳动,能够独享吗?我们再来拿上面那片草原分析,假如没有草原和相关的自然资源,人的劳动能创造出这100吨草吗?进一步分析,甲的劳动能够使草原多产草,乙的劳动同样能使草原多产草,甲的劳动占有了乙劳动的机会,而这种机会是平等的,所以,就是在这多产的100吨草中,劳动者也没有独享的权利,只是如何分配才显得公允的问题。分配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智慧。
四、社会制度经济条件下物质产品的价值属性。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物质产品中包含自然使用价值和劳动力使用价值两部分。前者是大自然为他所有的居民提供的,所有居民都有平等享有的权利,剥夺谁的权利谁就会灭亡,物种的灭绝过程就是生物间你死我活竞争的过程;后者是私有的,可以通过交换取得。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掩盖了或者说模糊了两者的界限,把所有的东西都商品化,甚至土地等不含人类劳动的自然资源。抛开人的社会性,单纯从生物生存性来分析,要想让失去自然资源的一方不与占有的一方争斗,至少占有自然资源的一方必须为失去自然资源的一方提供必要的生存资料,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虽然现在拥有大部分社会财富的人,不是通过对自然资源的直接拥有占有财富的,而是通过商品的交换实现的,但是,由于商品中包含了自然的使用价值,随着商品交换的实现,多占者不仅无偿占有其他劳动者的劳动价值,而且占有了本不可以由他单独占有的物质产品与生俱来的自然使用价值。如果这种占有超越了人类维持生存的底线,就会发生社会阶层之间激烈的对抗,甚至造成执政者的更迭。要想像大自然一样拥有那么多的财富,首先必须拥有大自然那样博大的胸怀。
拥有是一种权力,拥有更是一种责任,拥有就要面对挑战和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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