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侠:
在下在看《中国统计年鉴2008》时存在一些疑惑,比如2007年城镇从业人员总数为29350万人(查找目录:中国统计年鉴2008——四、就业人员和职工工资——4-2 按城乡分就业人数(年底数)),但下面的子项目:国有单位6424万,集体单位718万,股份合作单位170万,联营单位43万,有限责任公司2075,股份有限公司788万,私营企业4581万,港澳台680万,外商投资903万,个体3310万,加起来(6424+718+170+43+2075+788+4581+680+903+3310=19692万)怎么子项目之和与总数相差那么大?各省份的数据也有这个问题。而且各省份的城镇从业人员数之和(北京+天津+...+新疆=19915万),与全国的29350万相差那么大?这是为什么呢?是不是我理解有误?
恳请各位多多指教!
P.S. 《中国统计年鉴》中上述原因是有相当一部分从业人员(有学者称“非正规就业”,有学者称“灵活就业”人员,虽然叫法不同,但构成应当是相似的,其中主力部队是农民工)这部分人员由于流动性非常强,无法做出精确的统计,因此会出现如上问题。但随之而来的就是度量问题,这部分人的规模有多大?
有哪位同学了解这方面的?欢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