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研究的比较高深,我是不能理解所谓的纯粹作用是什么意思?是分离了A的作用吗?如果是这个意思,实际上模型已经表明了B在控制了A的影响之后,B的系数就是0.8。你可以用层次回归的方法来处理,第一层只有A,第二层加入B,然后看R方的改变量,也就是你说的B的纯粹作用吧。
你的推理中,C受到的总作用=0.5+0.8=1.3=A的作用+B的作用,这个似乎有点矛盾吧? C受到的总作用为何是0.5+0.8呢?能直接用系数来表示?而且是不同自变量的系数简单加和?——我还没有听说过这么算的。如果你直接用0.5+0.8,那为何右边等式又是A的作用+B的作用,而A的作用又不是0.5而是0.5+0.6*0.8,这不矛盾吗?等式左边A对B的作用是0.5,右边你却用0.5+0.6*0.8来表示,你是在偷换概念吧?
或者说,你上面的公式中,C的总作用=0.5+0.8,这个式子我觉得没有道理哦。
以上只是个人理解,才疏学浅,如有错误请您及各位指正。不过,您提的问题很好,问题角度新奇,看得出您是爱钻研的人。
大家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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