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学费_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学费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院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第二十三条 根据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学生住宿费以1200元/(人·学年)标准预收取,按照实际住宿情况结算。
|
楼主: 高考学员
|
1831
0
[招生计划]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学费_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住宿费 |
黄浦区
北京市
哈尔滨市
天津市
武汉市
苏州市
jg-xs1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