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理论综合的突破与创新
----评姜奇平著《分享经济—垄断竞争政治经济学》
张曙光
1, 理论综合:经济学发展之路
在经济学的理论发展中,可以说是流派纷呈,繁华似锦。概而言之,有古典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奥地利经济学、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新旧制度经济学、等等。各个学派之间展开了长期的理论争论和相互批判,其发展创新基本上是沿着理论综合的道路进行的。如,新古典综合就是在边际分析的基础上,整合了杰文斯、瓦尔拉斯、马歇尔以及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因而成为经济学的主流理论。新制度经济学就是对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第一次综合。在这方面,中国经济学家也有尝试,樊纲曾经出版了《现代三大经济理论体系的比较与综合》,力图比较分析和整合古典经济学、马克思经济学和凯恩斯经济学。
从上述的实践看,所谓理论综合,可以说是既有否定,也有肯定;既有扬弃,也有保留;既有批判,也有继承。它是在批判地否定和扬弃了其错误成分的基础上,将其正确东西发掘出来,加以解释和发展,放进一个新的理论框架中,从而形成一种新的理论。这是经济学发展创新的必由之路。在这方面,姜奇平的《分享经济—垄断竞争政治经济学》(清华大学出版社,2017;以下简称《分享》,凡引自该书,只注页码)提供了一个新的证明。
2, 框架独特
《分享》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理论分析框架,这一框架可以概括为:以新的生产力为基础,以“使用而非拥有”形成的分享经济为中心,重新检视各主要经济学流派的理论,剔除其糟粕,保留其精华,构造出了新垄断竞争的理论框架以及新的价值论、均衡论和福利论,实现了技术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的综合、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的综合、新制度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的综合、政治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综合,政治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的综合,创造出技术内生的新垄断竞争均衡政治经济学。
以下,我们对这一框架的各个构成部分做一简单评述。
首先,《分享》立足的新的生产力是信息化生产力,它是依靠新的信息化技术支撑的。大家知道,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已经经历了三代,第一代是指以大型计算机和哑终端构成的信息技术平台,第二代是个人计算机通过互联网分散服务器构成的信息技术平台,第三代是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构成的信息技术平台。分享经济不是建立在第一、二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上,而是立足于第三代信息化技术。以这种技术为依托的信息生产力既不同于农业经济的生产力,更与工业经济的生产力有别。如果说,农业生产力主要是借助于自然力,那么,以摆脱了自然力的限制并以征服自然为手段的工业生产力,是一种大规模、集中式、同质化的生产力,而第三代信息技术平台的生产力,则是一种小规模、大范围、网络化、分散化和异质化的生产力。可见,移动互联的信息化技术与工业化技术是一种反向的技术,信息化生产力也是一种高于工业化生产力的新型生产力。它必然会产生出新的信息化的生产关系,并带来一系列不同的经济影响。须知,按照政治经济学的界定,其研究对象是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联系和矛盾统一中来研究生产关系。这样一来,《分享》所做的经济理论综合就具有坚实的基础。
其次,作为《分享》框架中心的是“使用而非拥有”以及共享发展的理论,这也是与以往的经济形态和经济理论完全不同的。传统农业技术和农业经济往往是既拥有又使用,拥有和使用在很大程度上是合一的,生产的目的是使用价值,自耕农是其典型形态。工业生产力和工业经济发展了分工和专业化以及市场交易,以拥有为中心,使用隶属于拥有,以创造价值为目的。信息化生产力和信息经济以使用而非拥有为中心,使用者和拥有者是互不相属、自主合作的真正平等的经济主体,它以自由参与和共同分享为目的,是人类发展史上新出现的一种经济形态。与以前的经济学重拥有不同,从拥有转向使用就发现和找到了一个全新的分析角度,从而为《分享》的理论创造开放出广阔的视野和发展空间。
第三,通过内生技术,实现技术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的综合。大家知道,现有的技术经济学长于技术分析而忽视利益分析,与之相反,现有的政治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又长于制度分析而缺乏技术分析。信息化技术和信息化生产力的发展会产生一系列重大影响,一方面提出了把技术经济学纳入制度分析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也产生了把技术经济学内生于制度分析的可能性。因为信息技术的特质是虚拟技术,它引起了经济的实质性变化,使使用从排他性向非排他性转变,为使用开辟了无限的可能,奠定了“使用而非拥有”的基础,不仅使非排他性使用成为主角,而且使使用先于拥有。同时它也是关于意义的,“意义在于 使用(access),这一使用在对象上是关于符号的,符号所指(内容),既可以是指向实物的,也可能不是指向实物而只指向目的、意义的”(第19页)。不仅如此,“云计算不仅是技术,不仅是生产力要素,它还成为一种制度设计”(第23页),形成一种关于上层集中分享,下层分散使用的制度安排。这就使技术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的综合成为万事具备、只待发现的事情。
如果从相反的方向来考察,在政治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中内生技术的问题,实际是生产力的作用问题。立足于工业化技术和工业化生产力的现有政治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表面上承认而实际上否认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其在当前的表现是,要么不承认信息化生产力的存在,要么默认工业化时代的生产关系。因此,要把信息技术内生到政治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中,就要研究信息化生产力作用于生产关系的机理,从技术意义上揭示使用和使用者利益分配机制的内在联系。
第四,从经济学的哲学观出发,借助均衡理论,把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综合起来。作为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社会经济活动,是一个二重的过程,一方面是物质生产活动,另一方面是社会交往活动,一方面是人与物的关系,另一方面是人与人的关系,一方面是资源配置问题,另一方面是利益相互作用问题。很清楚,新古典经济学研究的是前者,古典经济学考察的是后者。然而,古典经济学的均衡论是不完整和不系统的,借助于新古典经济学均衡论的方法进行利益相互作用分析,就能够使之体系化和全局化,从而弥补双方的不足和缺陷。具体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新制度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的综合。从资源配置看,后者是完全竞争(同质完全竞争),前者是垄断竞争(异质完全竞争);从方法论看,后者的目标函数是一元的,强调做大蛋糕,前者的目标函数是多元的,强调分蛋糕;从数学角度看,后者相当于单层数学规划,前者可对应于内生利益的双层数学规划。“只要把利益相互作用视为异质性,利用张伯伦异质完全竞争可以轻松地把制度经济学转换成垄断竞争新制度经济学,把政治经济学转换成垄断竞争政治经济学,从而用新古典的形式语言,说出与之不同的内容,化解利益相互作用与同质完全竞争不相容的问题”(第32-33页)。在这个方向上,借鉴张五常的租佃理论,就可以建立起分享经济的均衡论。从方法论上看,这一综合的确相当精巧。
二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综合。二者都以利益相互作用为主线,但前者强调阶级斗争形式的利益博弈,后者强调利益谈判(如合约)的利益博弈;前者主张公有制,后者主张私有制;前者在剩余价值的基础上提出转形问题,显示出一切异于市场供求的变量因素,后者在完全竞争条件之外设置了交易费用,指代一切异于市场完全竞争的摩擦力。把二者放在在同一框架下来讨论,就会得到“分享经济理论在利益分析结论上,是(马克思主义 )政治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新综合”(第35页)。
第五,在这一系列理论综合的基础上,《分享》建立了自己的新垄断竞争政治经济学体系。作者认为,斯密经济学,特别是新古典经济学是关于量的经济学,其核心是同质完全竞争均衡,P=MC是经济的常态;而政治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垄断竞争理论等,是关于质的经济学,都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偏离了同质完全竞争均衡点(MC=MR),直接或隐含着P=AC是经济的常态。现有的均衡理论讨论的是数量-价格的二维均衡,是同质完全竞争均衡;而信息化和网络经济学的均衡理论考察的是品种-数量-价格的三维均衡,即广义均衡,是异质完全竞争均衡。“以广义均衡对二维均衡进行新综合,要点是将政治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的核心内容,压缩在异质性这一抽象维度中,对新古典经济学进行内生化处理”(第46页)。作者利用双层数学规划方法,统一术语和计量尺度,完成了两种均衡的数学转换,实现了边际分析和平均分析的结合。这样,就把利益内生于垄断竞争之中,创立了技术内生的新垄断竞争均衡政治经济学。
从以上的评述可以看出,《分享》构造了一个复杂而巨大的经济理论综合框架,除了对奥地利学派很少涉及以外,基本上将现有的经济学理论都囊括进来了。可以说是气势恢宏,出类拔萃,颇有见地。这才是中国经济理论研究应当走的道路。也许只有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中国经济学家才能问鼎诺贝尔。
3, 理论新颖
《分享》运用理论综合的方法,不仅构造了垄断竞争政治经济学的新的框架体系,而且提出了一系列新颖的理论思想和理论观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价值理论、产权理论、租值理论和均衡理论。由于价值理论在创新中还存在某些不足,我们放在问题讨论中分析,这里先讨论其他几个理论。
3-1,关于产权理论
首先,提出和界定了分享经济学产权论的核心问题,明确了自己进行产权分析的特殊角度和内涵。关于产权问题,法学和制度经济学有很多分类和分析,而分享经济的产权理论,则集中关注支配权和使用权的分类分析。作者认为,财富具有一体两面,即它的商品属性或客体属性与权利属性或主体属性,从商品客体角度考察的二重性,表述为对应权利的二重性:与价值对应的是支配权(财富归属),与使用价值对应的是使用权(财富使用)。由于分享经济是以使用(而非拥有)为核心来配置资源和协调利益的,所以,支配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就成为分享经济产权论的核心问题。这就揭示了《分享》的产权分析与制度经济学的产权分析的差异。
同样,所有权也有两个方面,包括法律意义上的占有和自然意义上的占有,前者涉及的是人与人的关系,通向的是价值(支配权),后者涉及的是人与物的关系,通向使用价值(使用权)。所以,以支配权为主的所有权不是天然权利,这是对洛克观点的批评。因为自然权利是不可转让的,这正是分享经济中使用权的特征。“分享经济中的使用(access)含有‘亲自’之意。这是人们普遍定义漏(掉)的重要内容。Access不能代表。亲自本身是不能转让的”(第123页)。所以,使用和使用权必然包涵着人的自主参与。
其次,提出了产权的第三重含义。在分享经济中,由于数据可以零成本地复制,信息资产和数据化的生产资料,可以在保留支配权的条件下以平台方式开放其使用权,使用者可以凭借使用权,运用自己的人力资本或者知识资本,创造财富。由此产生了一种新的权利,即创造权,它像使用权一样,也是一种不可转让的权利。“人并不是为权利而权利,为占有而占有,人们获得使用权,最终是为了获得机会实现意义,这种意义就在于自由选择和自由创造”(第127页)。可见,除了支配权、使用权以外,这种权利可以叫做参与权 ,它是一种“更高的自然权利”。这可以看作是分享经济产权论的第三重含义。
再次,区分了绝对产权和相对产权,说明了产权问题设置的新方向。传统产权理论以拥有权为主导,使使用权隶属于拥有权,强调产权的绝对性,而拥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使用权独立运行,拥有权就成为相对产权。由于生产力条件的变化,资本专有和资本专用从一个问题变成两个问题,资本可复制,资本稀缺性流失,资本专有的价值下降,“新兴的知识经济也不仅仅是由于技术上的原因而成为新的方向,更是由于知识和劳动的结合,形成更贴近消费者的个人知识,而在个性化时代成为财富权力的主要来源”(第130页)。这也是分成得以成立的条件。也正因为如此,产权私有还是公有的意义和作用下降,“所有权应该设置的方向,从主要问谁拥有,转向主要问谁使用。从而为现实中的私有公用、公有私用、公有共用、专有共用等分享经济的实践形式开辟道路”(第135页)。
3-2,关于福利理论
首先,提出分享经济福利论的目的是以自由作为发展。福利经济学是关于经济目的的经济学。传统标准经济理论中的福利经济学基本上是同质化效用论,是把经济手段当作经济目的,分享经济中的福利经济学,主张回到经济目的本身,通过包容性的自主参与,寻求作为自由的发展。事实上,“分享经济中‘平台-增值’的双层经营结构对应着效用-价值的双层福利,一元化的效用对应的是同质化的平台(上层决策者),多元化的价值对应着异质化的应用(下层决策者,如多元化的APP)”(第398页)。所以,分享经济的福利论实现了两个方面的理论创新,一是市场结构上的新垄断竞争,二是初次分配上的包容和参与。
随着互联网发展而出现的新垄断竞争结构,即“平台+增值业务”的模式,实现了基础业务和增值业务的业态分离。当这种模式“扩展到整个业态时,市场结构就变成了网络结构,即新垄断竞争结构,它为实现包容性的福利效果提供了可行的现实基础。所谓包容性福利效果,就是人人可参与的低门槛利用资源的方式”(第413页)。
其次,强调在初次分配中解决公平和效率的统一问题。分享经济福利论主张把实现公平的基点放在初次分配上,甚至把参与本身就视为最值得追求的福利,因为分享使用在参与的包容性上体现了自由的真正含义。正是由于强调初次分配,分享经济福利论的重点不是放在生产结果的分配上,而是放在参与生产和服务的过程中,其福利的实现,与资源配置、利益相互作用的结构内在地联系在一起。从而解决了结果平等和机会平等、公平和效率的统一问题。
再次,提出了分享经济的公平观和效率观。大家知道,公平和效率的关系问题是福利经济学的永恒主题。《分享》为此提出了两个颇有意思的命题:一是分享经济的效率是比公平更加公平的效率。公平的效率基础有二,一是专业化的效率,二是多样化的效率。专业化的效率是同质性含义上的效率,其目标函数有全局唯一的最优解;多样化的效率是异质性含义上的效率,其目标函数没有全局的最优解,只有各个节点上的情景最优。分享经济的这种“生态逻辑使得效率的重心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从追求以不变为特征(把个别转化为普遍)的专业化效率,到追求以变为特征(把普遍转化为个别)多样化效率”(第421页)。由于多样化效率是一种保持利润不为零的效率,是一种保持租值聚集的效率,由于其风险和收益是对等的,因而是比公平更加公平的效率。
二是分享经济的公平是比效率更有效率的公平。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看分享经济,需要把公平和效率纳入自由的范畴下加以统筹,在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中,公平可能比效率更有效率。因为,多数人参与资源利用、价值创造和收获自尊,比少数人参与更加公平。正如作者所说,“如果我们把公平置于‘自由’这个定义域内,会有两个惊奇的发现。一个是这里的公平不是与效率对立的公平,而是可以增进效率的公平。二是分享经济既不是技术,也不是业务,而是人本身。相对于以人为本这个目标来说,经济中的业务和技术,都不过是‘某些特定的手段,或者某些特别选定的工具’,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分享经济在发展问题上,除了自由(以人为本)以外,没有自己特殊的主张”(第436页)。这也可以看作是作者关于新垄断竞争经济学的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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